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任务是保证全县量值的统一,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仲裁检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检测任务,为全县的计量监督执法提供了技术保证,并承担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和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二、2024 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必备条件,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是干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继续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在2024年,我所将继续按照县、局里的安排,紧盯工作任务,继续努力开展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3、继续开展好本所业务工作。一是根据新的强检目录开展检定任务,并作好宣传解释。二是继续以民生计量为重点搞好检定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四是完成压力表检定装置、无创自动血压计检定装置、膜式煤气表检定装置的更新换代,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提出新建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和前瞻性检定项目,不断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力争早日完成《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努力提升我所的“硬实力”。
4、努力提高检定人员的技术水平。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专业技术学习,适当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各种技能培训。并在适当时机组织能力考核、技术比武等活动,进一步增加我所的“软实力”。
第二部分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计量测试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43,767.7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2,242.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了专用设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收入预算1,643,767.76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767.7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支出预算1,643,76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767.76元,占81.75%;项目支出300,000元,占18.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43,767.7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2,242.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了专用设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767.7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3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27.76元、卫生健康支出46,778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8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3,767.76元,比2023年预算数292,242.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了专用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381元,占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27.76元,占16.9%;卫生健康支出46,778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100,081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19,381元,主要用于宣汉县计量测试所日常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全县量值的统一,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仲裁检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检测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133,01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66,509.7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44,73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04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8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3,767.76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3,482.7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80,28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缩减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计量测试所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计量测试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计量测试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计量测试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0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