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食用农产品、药品监督抽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
二、2024 年重点工作
1.制定方案,组织培训
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是对食品药品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结合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宣汉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2024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2.食品抽检情况
(1)2024年按照上级下达食品抽检任务19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700批次,常规食品抽检任务1000批次,你点我检200批次)。监督抽检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春雷行动、粮食安全等食品专项抽检;涉及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26大类食品。计划对土黄镇、华景镇等37个乡镇、街道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小作坊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检。
(2)专项抽检。一是为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群众饮食品安全,制定了《2024年春季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针对性的对风险高的大宗食品蔬菜制品、腌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冷食品、餐饮食品、酒类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35批次。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全年计划抽检150批次。三是开展粮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米、面、油大宗食品进行监督抽检,计划抽检100批次。四、牛羊肉专项抽检,计划抽检10批次。
(3)配合国家、省、市抽检来我县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今年国家省市抽检任务来我县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计划550批次。
3. 检验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对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环境污染物、微生物和致病菌、生物毒素、非食用和非法添加物等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进行检验。
4.信息公布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程》,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布是常态、不公布是例外”的原则,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
5.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车,对学校及其周边、农贸市场、超市以大众经常性消费的米面制品、食用油、火锅底料、新鲜蔬菜、水果等为重点。计划抽检1000余批次,所检项目全部规范操作。
6.药品抽检
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州市2024年度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配合上级来我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计划抽检70批次。结合我县药品质量监管需要,制定了《宣汉县2024年药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重点对糖尿病药、治疗高血压病药、抗生素类药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类药品和质量风险较高药品抽检,计划20批次。
7.督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按照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督促各核查处置单位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问题)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并及时汇总上报。
第二部分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85,748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761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目标绩效增加,个人工资正常调资、晋级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收入预算1,085,748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支出预算1,085,748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48元,占80.66%;项目支出210,000元,占19.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85,74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761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目标绩效增加,个人工资正常调资、晋级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748元,
上年无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7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47元、卫生健康支出33,564元、住房保障支出69,38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5,748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761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目标绩效增加,个人工资正常调资、晋级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756元,占7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47元,占12.07%;卫生健康支出33,564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69,381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41,756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抽检,食品快速抽检样品购买费、试剂购买、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人员接待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委托检验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4年预算数为92,04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9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38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748元,其中:
人员经费815,7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0,0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7,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3,000元,下降3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虽然为资金独立的事业单位,但办公用房、车辆使用等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支配管理,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21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食品安全监管(项):指本部门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