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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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 年重点工作

1.积极向上争取。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①宣汉县中河片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40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600万元),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新建老人护理床位200张。目前已完成用地预审、可研报告及批复。宣汉县南坝片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计划建设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360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900万元),项目占地约1034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350平方米,建设养老服务床位300张。目前,已完成土地手续、可研报告。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200万元/个)。拟对芭蕉(190张床位)、峰城(100张床位)中心敬老院进行护理能力提升。宣汉县老年养护院(失能老人照护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300万元)。便于老年养护院建成后能及时投入使用。⑤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200万元/个)。拟申报在君塘、南坝2个乡镇建设社会养老服务综合体,其中君塘项目拟利用公园金城社区用房建设。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80万元/个)。拟申报在东乡街道花园社区、蒲江街道公园金城小区建设“食堂 ”养老服务阵地。老年认知障碍示范社区项目(50万元/个)。拟申报在蒲江街道周桥社区、南坝镇清泉社区打造老年认知障碍示范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40万元/个)。拟在漆树土家族乡长城社区、普光镇双江社区、胡家镇花池社区、新华镇玉带社区开展站点空间营造(装饰、购置必要设备)和购买社工服务,服务周期1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40万元/个)拟在红峰镇桥河村、茶河镇长坪村、蒲江街道新红村、桃花镇莲寨社区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加大转移性支付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在今年基础上提升10%。

2.创新抓好“一老一小”工作。一是加快推动县老年养护院(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建设,完善县中心敬老院、县特困人员精神康复院护理能力提升,为辖区困难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二是着力构建“食堂 ”养老服务模式,合理规划布局,在东乡街道花园社区、德府金城、公园金城建设“食堂”养老服务阵地,发挥好“银发食堂”公益性和服务性作用,为老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助餐服务。三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未保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快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阵地建设,建成集“活动场地、保护阵地、枢纽平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体,辐射带动南坝、普光、毛坝等乡镇、村(社区)未保阵地提档升级。

3.构建智慧化工作体系。建立养老、未保、低收入鉴定“三大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比对、抽查暗访、跟踪回访等工作制度,形成集信息收集、监管服务、成果展示于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民生保障精准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214258.8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814976.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7214258.8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14258.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7214258.8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738.8元,占90.3%;项目支出1677520元,占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214258.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814976.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14258.8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0390.8元、卫生健康支出570176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6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14258.8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314856.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0390.8元,占89.8%;卫生健康支出570176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193692元,占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71713.8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7520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工作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334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及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156771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848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3756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27元,主要用于大额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9369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36738.8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7419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16253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10000元,下降20 %,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30000元下降30 %,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2539万元,与2023年预算或下降19.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67752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7752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事业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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