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医疗保障基金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并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照全省、全市医疗保障目录,对城乡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组织拟订全县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药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等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重点工作
1.高效率实现“应保尽保”
联合税务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参保宣传动员。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参保主体责任,落实周提醒制,督促乡镇(街道)针对性宣传动员。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形成动态监测机制,每月比对监测户、脱贫人口、低保等重点人群参保情况,全力确保特殊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2.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落实线上大数据监管,建立以“智能审核为主、人工复核约谈为辅、现场稽核为补充”的全病组审核监管模式。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公安、卫健等各部门联合执法,重点针对定点药店诱导刷卡、集中刷卡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打击欺诈骗保。三是开设“医保执法微课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保持医保基金监管全市排名第一。
3.扎实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全面助力达州市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在认定管理方面下功夫、在待遇保障方面谋实惠、在用药保障方面想办法,全面保障“两病”患者门诊用药。
4.抓好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积极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要求,持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培育,力争年底实现4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纳入医保定点,在全市形成可推广的先进典型。
5.深化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
依托新媒体等手段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目前仍未激活电子医保用户进行再宣传再推动,整合乡镇村组宣传资源,做到宣传无死角,让参保群众“一码在手,医保无忧”,提升医保服务效率。
6.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业务指导
定期组织召开DRG付费改革工作专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邀请DRG专家库成员一对一指导,解决医疗机构缺乏专业人才、医务人员对实行DRG付费适应性较差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 6636692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243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留用(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医保”监督平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663669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669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6636692元,其中:基本支出4893692元,占73.74%;项目支出1743000元,占26.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63669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243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留用(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医保”监督平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669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912元、卫生健康支出5693595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8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6692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756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912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5693595元,占85.79%;住房保障支出374185元,占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49891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7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776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等。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505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3000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及外伤调查等支出。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医保参保登记、征缴计划下达及医疗服务价格、药械集中采购等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74185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3692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618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63179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20000元,减少原因为单位公务用车已经报废无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1797元,与2023年预算减少1.7%,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留用(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医保”监督平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743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 0 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743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对医保基金监管及外伤调查等业务开展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对医保参保登记、征缴计划下达及医疗服务价格、药械集中采购等业务经办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