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加强领导,抓好乡镇零散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确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村社区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的预算,做到不遗漏。
3.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第二部分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172129.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629.6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2172129.6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78631元,占56.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21721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4129.6元,占87.28%;项目支出1548000元,占12.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172129.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629.6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72129.6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86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289元、卫生健康支出338410元、农林水支出3060343.6元、住房保障支出6774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72129.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8629.6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8631元,占5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289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338410元,占2.78%;农林水支出3060343.6元,占25.14%;住房保障支出677456元,占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6878631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121728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3841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060343.6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对党支部的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45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4129.6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8092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543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俭。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本单位基本上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情况,故没有做相关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9878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1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2379878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48678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832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548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