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前置化纠纷 援助兜底筑防线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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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3日,申请人陈某受雇于李某,在天生镇某工地栽种绿植,不慎致左手骨折。李某现支付了陈某住院期间医药费,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纷争。2024613日陈某向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诉源治理、止纷息讼,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同援助律师一道组织纠纷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针对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和标准等争议焦点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案释法使当事人明理知法。经反复磋商沟通,李某向陈某达成再支付3万元的赔偿协议。陈某的诉求当日得到了实现。

从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到双方调解结案仅用1个工作日,本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是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调解前置 援助兜底工作机制,高效实现当事人诉求的典型案例之一。法律援助中心将调解作为法律援助的前置程序,从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对特别复杂、疑难、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导入诉讼程序。

截至目前,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案件调解前置工作机制已帮助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0余万元。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调解前置、援助兜底原则,从情、理、法方面开导双方当事人,发挥调解人性化、低成本的特点,引导当事人妥善处理纠纷,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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