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县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洪涝地质灾害“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保户”包保责任制,下沉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织牢织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护网”。结合本镇实际工作出发,现就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小组
组 长:覃志华 镇长
副组长:李 飞 人大主席
周为先 党委副书记
李 婉 党委副书记
杨 云 纪委书记
贺朝国 副镇长
程 见 副镇长
周 惠 副镇长
向曦旺 副镇长
彭潇潇 副镇长
成 员:各村(居)支部书记
二、分片保区域划分
李 飞 人大主席 宝塔社
周为先 党委副书记 大店村
李 婉 党委副书记 红庙村
周 惠 副镇长 石坝村
向曦旺 副镇长 石峡村
贺朝国 副镇长 号楼村
杨 云 纪委书记 鸳鸯村
三、工作职责
镇级分片包保区域领导要牵头对各包片辖区开展相关工作如下:
(一)开展汛前排查。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人口聚焦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建好工作台账,跟踪隐患整治过程,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二)强化应急准备。镇级包保领导要督促辖区地区做好物资储备,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风险监测和气象预报,汲取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经验。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编制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及危险区域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专项预案和安置方案,坚决落实“三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和“三撤离”的刚性要求,确保不丢一人,不掉一人。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镇党委、政府领导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在岗带班,有关职能部门要安排1名成员在岗值守。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后,涉及区域支部书记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各级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并妥善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和管控工作。
(四)督促各村干部制定“村包组”方案及区域。各单位一旦出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确保我镇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