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土黄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土黄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 8 日
土黄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行为,提升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全面提升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治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监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各村(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现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经营市场,大力提升经营网点安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无证零售经营网点: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二)持证零售经营网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未做到专店专人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渠道购进产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0日)。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逐户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副食门市、超市开展政策宣传,签订承诺书;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公布举报方式和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觉抵制、举报无证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自觉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21日——2024年9月20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村级信息报告员等作用,对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检查、逐人过筛,掌握信息、建立工作台账,确定监管对象。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安全条件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经营非法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门市要函告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程序依法予以暂扣、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非法经营、经营非法、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节严重,达到行刑衔接条件的要及时移送镇派出所。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职能实际,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许可、燃放、质量、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和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成效巩固阶段(2024年9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在集中整治的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开展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治情况督导检查,检视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短补软,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建立烟花爆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土黄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村(社区)要组建工作专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大风险和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消除监管执法中宽、松、软问题。要健全所有经营单位的监管台账,做到一店(点)一档、一隐患一措施,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化解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问题。对重大风险隐患,一律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
(三)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把打非治违贯穿于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私产、私储、私运、私销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联合惩戒机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月报送制度,各村(社区)要如实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至镇安办。凡重视不足、行动迟缓、整治不力、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警示、约谈,必要时报请镇纪委启动问责。
附件:土黄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土黄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 罗兆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陈陶然 副镇长
成 员: 任 林 应急办负责人
李代文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 毅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 江 应急办工作人员
庞 波 应急办工作人员
徐莞岩 应急办工作人员
王小林 应急办工作人员
王 丽 应急办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