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到乡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为贯彻《达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落实好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乡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月2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郎马涛带队,到下八镇、南坝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执法监督检查通过采取书面汇报、调研座谈、现场检查、案卷抽查等方式,对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案卷质量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了解乡镇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解决措施。
监督检查组要求,乡镇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行政执法要实现全过程记录,要及时配齐配强法治审核力量,重大执法决定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切实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资料和办理案件的卷宗材料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不断提高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