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省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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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669.7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694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551.7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71万元,县级彩票公益金353万元。县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和资金安排适度向民政薄弱环节倾斜,确保民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维护机构安全稳定。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申报、使用、监督及问责。按照财经纪律严格使用程序,专款专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等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694万元,整体实现支付 663.7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5.6%。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560万元,实现支出5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0万元,实现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项目114万元,实现支出 83.7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46 %。

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551.7万元,整体实现支付547.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235万元,实现支出2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项目306.7万元,实现支出302.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4 %;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10万元,实现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

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71万元,整体实现支付7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49万元,实现支出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项目10万元,实现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12万元,实现支出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0%。

县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353万元,整体实现支付3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312万元,实现支出3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项目33.5万元,实现支付3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社会公益类项目7.5万元,实现支付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掌握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处理及时、规范,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搞好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搞好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有据可查。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对红峰、柏树中心敬老院进行了护理能力提升改造,改善了敬老院入住老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服务质量;

2.为全县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省级福彩公益金 53万元,用于高龄补贴,极大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对胡家、三墩、五宝、土黄等四所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消防了安全隐患。

4.对29个乡镇及辖区部分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给予了补助,确保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运营。

5.完成了宣汉县社会组织孵化园新建阵地的装修及标识标牌制作。

6.新建了一个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点,为辖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7.支持了32所留守儿童假日寄宿学校的建设及运营,解决了留守儿童假日照顾不到位的问题。

8.新建了1所未成年保护中心,进行了装饰装修,并添置了设施设备等。

9.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工程资金86.3万元,维护和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资助其完成学业。

10.支持了4个社区(村)的阵地建设,解决了村级办公场地的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涉及10项,完成10项。

(2)质量指标:涉及3项,完成3项。

(3)时效指标:涉及4项,完成4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涉及3项,完成3项。

(2)可持续影响指标:涉及1项,完成1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及3项,完成3项。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在宣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对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接受巡察,未发现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附: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彩票公益金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宣汉县财政局   宣汉县民政局资金使用单位宣汉县民政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预算执行率(B/A c 100%)
年度资金总额:1669.71627.897.49%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94663.7595.64%
       省级资金551.7547.5599%
        其他资金424416.598.23%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和工程进展等及时拨付到位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的金额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将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依托“四川省民政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及时更新支付进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对红峰、柏树中心敬老院进行了护理能力提升改造;
2.为全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省级福彩公益金 53万元,用于高龄补贴;
3.对胡家、三墩、五宝、土黄等四所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
4.对29个乡镇及辖区部分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给予了补助;
5.宣汉县社会组织孵化园新建阵地的装修及标识标牌制作;
6.新建一个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点;
7.支持32所留守儿童假日寄宿学校的建设及运营;
8.新建了1所未成年保护中心;
9.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工程资金;
10.支持了4个社区(村)的阵地建设。
1.对红峰、柏树中心敬老院进行了护理能力提升改造,改善了敬老院入住老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服务质量;
2.为全县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省级福彩公益金 53万元,用于高龄补贴,极大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对胡家、三墩、五宝、土黄等四所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消防了安全隐患。
4.对29个乡镇及辖区部分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给予了补助,确保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运营。
5.完成了宣汉县社会组织孵化园新建阵地的装修及标识标牌制作。
6.新建了一个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点,为辖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7.支持了32所留守儿童假日寄宿学校的建设及运营,解决了留守儿童假日照顾不到位的问题。
8.新建了1所未成年保护中心,进行了装饰装修,并添置了设施设备等。
9.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工程资金86.3万元,维护和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资助其完成学业。
10.支持了4个社区(村)的阵地建设,解决了村级办公场地的问题。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实际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2个2个
为符合条件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的发放率100%100%
养老机构消防改造4个4个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29个29个
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个数1个1个
支持留守儿童假日寄学校32个32个
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个数1个1个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工程资金98人98人
村级组织阵地建设4个4个
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1个1个
质量指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发放率100%100%
按标准发放优良中低差
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率100%100%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时间达标率100%100%
                           社会效益指标受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状况100%100%
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优良中低差
促进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四个作用”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福彩公益金影响力显著增强显著增强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85%100%
符合条件老人满意度≥90%95%
收益社会组织满意度≥80%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宣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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