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公〔2024〕24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探1井等13宗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土
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各井、站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范围如下。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序号 | 井、站 | 建设用地征收涉及权属 |
1 | 宣 探 1 井 | 宣汉县清溪镇马伏村4组 |
2 | 宣探阀室 | 宣汉县老君乡古楼村3组 |
3 | 宣探清管站 | 宣汉县普光镇千河村4组 |
4 | 渡口河1号井站 | 宣汉县南坝镇观池村4组 |
5 | 渡口河2号井站 | 宣汉县下八镇建设社区4组 |
6 | 七里北1号井站 | 宣汉县桃花镇鼓石梁村3组 |
7 | 七里北2号井站 | 宣汉县桃花镇文凤村3组 |
8 | 下八阀室 | 宣汉县下八镇云观村1组 |
9 | 大湾清管站 | 宣汉县毛坝镇炉旺村7组 |
10 | 坡002-H3井 |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
11 | 坡005-X4井 |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
12 | 坡002-X2井 |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凼村7组 |
13 | 坡005-X3井 |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
二、征收目的:宣探1井等13宗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4年4月21日至4月28日,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 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 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