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宣探1井等13宗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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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公〔2024〕24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探1井等13宗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土

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预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各井、站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范围如下。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序号

井、站

建设用地征收涉及权属

1

  1 

宣汉县清溪镇马伏村4组

2

宣探阀室

宣汉县老君乡古楼村3组

3

宣探清管站

宣汉县普光镇千河村4组

4

渡口河1号井站

宣汉县南坝镇观池村4组

5

渡口河2号井站

宣汉县下八镇建设社区4组

6

七里北1号井站

宣汉县桃花镇鼓石梁村3组

7

七里北2号井站

宣汉县桃花镇文凤村3组

8

下八阀室

宣汉县下八镇云观村1组

9

大湾清管站

宣汉县毛坝镇炉旺村7组

10

坡002-H3井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11

坡005-X4井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12

坡002-X2井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凼村7组

13

坡005-X3井

宣汉县毛坝镇大水函村7组

二、征收目的:宣探1井等13宗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4年4月21日至4月28日,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 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 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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