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改良、示范、研究、开发、创新,农业新品种的引进、改良、繁育、推广;为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提供技术诊断、咨询、先进实用技术培训等服务;培养、聚集农业科技中高级人才;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强产学研的密切合作,承担农业科技孵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维护、运营工作,负责食用菌优良品种引进选育、试验示范,栽培技术改进研究,野生品种资源筛选驯化、搜集开发,高效栽培模式创新示范,为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一批技术指导
将进一步开展全县蔬菜、魔芋、高粱等生产基地的日常线上线下技术指导,保障城乡市场及订单供应。
加大天生镇、南坪镇、东乡街道等乡镇的示范种植基地的技术指导。
(二)召开一场小现场会
拟在天生镇的芦笋示范种植基地收获时,召集有意愿发展该产业的各乡镇村集体、专合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举办现场会,并进行技术培训。后期立足“以天生镇为核心,在前中后河的乡镇成片发展”的“三线一核心”的思路在全县推广发展。
(三)选育一些新型品种
开展儿菜新品种选育工作,对收集的县内外儿菜新材料进行品比试验及杂交试验,以期选育出我县适宜种植及儿菜加工的儿菜新品种。
做好繁育出的魔芋王芋种、芋鞭保存工作,为来年田间试验做好准备工作。
拟引进以鲜食为主的玉米新品种,进行玉米双季套作高效栽培模式试验,筛选适宜我县种植环境和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探索适合的种植模式,为大面积推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做技术储备。
计划引进7个新品种功能水稻在宣汉种植,后期通过测量功能水稻的产量,品质等性状,筛选出适合在宣汉环境条件下栽种的功能水稻,为后期进行大面积推广提供依据。
(四)培育一个魔芋初加工龙头企业
拟协助并指导本地魔芋产业建设魔芋初加工厂带动全县魔芋产业发展。
(五)完成好其他中心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58939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744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5893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939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589396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396元,占96.14%;项目支出100000元,占3.8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8939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744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9396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9235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898元、卫生健康支出95483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2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939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3744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923592元,占74.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898元,占14.32%;卫生健康支出95483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199423元,占7.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359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蔬菜产业发展、新品种试验示范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130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7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事业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89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42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9396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78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515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258939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2337848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1548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