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单(2024版) | ||||||||
序号 | 学段 | 政策名称 | 享受对象及要求 | 标 准 | 办理程序 | 政策依据 | 主管单位 | 咨询电话 |
1 | 义务教育阶段 | 义务教育“三免” |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特教)在校学生 |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 | 学杂费直接免收,教科书和作业本免费提供 | 川府发〔2016〕9号 | 县教育局 | 5224123 |
2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寄宿生及困难非寄宿生) | 2024年起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625元/生/期;初中及特教750元/生/期。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及特教375元/生•期。 | 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 | 川财教〔2019〕111号 川府发〔2016〕9号 财教〔2024〕64号 | 县教育局 | 5224123 | |
3 |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 5元/生/天,全年按照190天计算 | 由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 | 川教函[2015]666号 | 县教育局 | 522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