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水务局职能简介
1.组织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2.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指导专业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承办水利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
5.从事全县水利,电力建筑工程的勘测设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
6.负责全县中型水库及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防洪,灌溉等。
7.负责宣传水法律法规,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河道采砂乱挖乱采乱建乱占行为,配合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二)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配合土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白岩滩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新建堰沟水库和肖家沟水库工程前期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后河宣汉县明月坝防洪治理工程;四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保证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加快推进忠心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和忠心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六是大力推进宣汉县堰沟水库工程、胡家沟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小型水库灌区新建项目前期土地组件报批和勘察设计工作。
2.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水务试点县供水保障工程。二是上报了1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4个小型灌区新建项目和2024年饮水维修养护项目,积极抓好项目前期储备和申报工作。三是有序组织对2023年饮水补短项目开展县级验收,巩固提升芭蕉镇、柏树镇、茶河镇等乡镇(街道)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四是对全县350处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水质进行日常检测和巡检,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类水质符合标准。
3.持续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实时掌握雨情、汛情、旱情、险情,有效利用河道视频监控设备、雨量水位站、预警广播机和预警监测平台,确保汛期监测信息畅通,及时预报预警。主动与气象、水文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完善预警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水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减灾效益,切实有效防御各类水旱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
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市考评细则,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弱项。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深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在巡河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河湖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河湖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
5.提升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对各取用水单位的水资源依法管理,做好取用水户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取水户日常监管,做好取水许可申请、变更、延续办理工作,提高取水计划管理水平。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扎实开展采砂执法监督检查。对重点河段、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水域增加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平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白岩滩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
2 | 宣汉县忠心水库管理所 |
3 | 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
4 | 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 |
5 | 宣汉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
6 | 宣汉县小型水库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2793181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87882.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32793181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9318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32793181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7781元,占87.69%;项目支出4035400元,占12.3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793181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87882.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93181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1293元、卫生健康支出1052008元、农林水支出24920228元、住房保障支出22196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93181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787882.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1293元,占14.03%;卫生健康支出1052008元,占3.2%;农林水支出24920228元,占75.99%;住房保障支出2219652元,占6.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9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5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689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965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567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785元,主要用于: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5456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类)2024年预算数为327675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类)2024年预算数为215000元,主要用于: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71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前期规划、勘测、调研、差旅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805541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4年预算数为2471798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2024年预算数为425400元,主要用于:用于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差旅等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63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等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75733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57781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4265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11513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职工教育培训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6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4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逐年节约开支,过紧日子,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其中:越野车3辆,新型货车(皮卡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水务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6651元,与2023年预算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逐年节约开支,树立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水务局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越野车3辆,新型货车(皮卡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水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2个,涉及预算32793181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1个,涉及预算26642651元;运转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211513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40354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用于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用于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用于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用于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保障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水情、雨情、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支出。
20.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保障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支出。
21.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束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