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是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及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指导县城、乡镇场镇建设和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县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百节溪生态治理建设项目二标段、宣汉县石岭大道延伸段道路及防水排涝管网改造工程、张家坝市政道路及防水排涝管网工程项目(一期)、一号地块(大地坝)至百节溪北延段和东延段道路、宣汉县商贸物流园区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四标段(7号路)、公园城东北侧三角地带停车场等8个项目建设。
2.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封场,消除安全风险和环保隐患,督促焚烧发电项目建成配套飞灰填埋场。
3.持续开展部分乡镇污水管网增设工作,全力完成污水治理两年攻坚工作,力争完成5个项目(石岭大道延伸段道路、张家坝市政道路防洪排涝管网改造,明巴大道污水管网改造,清溪镇污水综合整治、锂钾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3个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明月坝污水处理厂、巴山大峡谷片区污水处理工程)。
4.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自建房整治工作;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农村工匠培养,有效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及农村建筑质量安全。
5.推进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
6.加强城区园林绿地绿化管护、城区行道树修枝剪形排危工作,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一是加快建设张家坝滨江公园、明月新城湿地公园,加快布局一批口袋公园,二是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三是对标创建园林城市标准,做好补短板工作。
7.持续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加快验收备案办理进度。
8.持续开展城镇燃安全排查整治,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完成川孔子片区、代家湾片区燃气和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502001-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502002-宣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3 | 502003-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
4 | 502004-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
5 | 502005-宣汉县园林管理所 |
6 | 宣汉县城建档案馆 |
7 | 宣汉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 |
第二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8,610,037.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41,037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退休人员,人员减少,减少人员预算支出,节约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28,610,037.0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0,037.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28,610,0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9,037.00元,占86.68%;项目支出3,811,000.00元,占13.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610,037.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41,037.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退休人员,人员减少,减少人员预算支出,节约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0,037.00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012.00元、卫生健康支出879,915.00元、城乡社区支出21,400,82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851,28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10,037.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81,037.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退休人员,人员减少,减少人员预算支出,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00.00元,占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012.00元,占15.16%;卫生健康支出879,915.00元,占3.07%;城乡社区支出21,400,826.00元,占74.80%;住房保障支出1,851,284.00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宣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3,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7,612.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9,97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31,68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53.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14,524.00元,其中: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375.00元,主要用于:宣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951,411.00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宣汉县房产管理局、宣汉县勘察测绘队以及局档案馆及消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8,213,516.00元,主要用于:宣汉县园林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1,284.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99,037.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40,89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158,147.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4,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1,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13.5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合理利用资金,节约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增加32.24%,主要原因是园林管理所工程车燃油消耗、维修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4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5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下降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人员1人,调出1人,调进2人,人员变化,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811,0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811,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属单位档案馆及消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