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稻谷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来源:庙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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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庙安镇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我镇2024年稻谷补贴兑付工作。

 

                                                                            庙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庙安镇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3〕347号)精神,为切实推进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结合庙安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庙安镇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供给,推动宣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范围。该补贴原则上用于稻谷生产者的直接补贴。核实补贴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以当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庙安镇境内2024年度的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三)补贴要求。稻谷补贴坚持“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对流转土地的发放对象,必须坚持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进一步调动稻谷种植者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对流转土地种植稻谷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

(四)补贴标准。2024年上级预下达宣汉县稻谷补贴资金16712700元,2023年结存资金745.02元。参照2023年度宣汉县实际补贴到户面积272978.86亩,初步预测2024年度稻谷补贴标准为61.22元/亩。最终补贴标准以本年度实际申报面积和金额测算为准,若有结余资金转下一年度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

(五)规范补贴发放。按照省纪委关于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的工作要求,以及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规定,稻谷补贴资金必须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管理。各村(社区)要确定专人负责稻谷补贴审批系统,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推进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实现稻谷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三、工作程序

(一)补贴面积申报。6月15日前,由各村(社区)组织本辖区村民小组逐村逐户核定2024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并由村民小组填写《宣汉县2024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到户统计表》报送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审核、汇总上报乡镇。村级经办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s://hmhn.scsczt.cn/hmhn/(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进行录入、申报、发布公示、公示确认等操作,并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级要出具公示承诺书,并经3—5名社员代表签字、村民委员会签章后,将承诺书和公示照片报送乡镇。

(二)补贴面积核实公示。6月30日前,由镇政府组织人员按照审批系统规定比例抽查农户,调查核实补贴申报面积,对稻谷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核实、公示后的种植面积作为补贴最终依据。汇总后将稻谷补贴面积到户统计表(电子文档),以及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的汇总纸质表和乡镇公示承诺书、公示照片电子文档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做好审批系统的村级人员管理、补贴信息的审核调查、线上和线下公示等工作。

(三)补贴资金确定。7月2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申报的2024年稻谷补贴申报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在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上按照流程测算出具体补贴标准并计算到农户,乡镇对反馈的补贴资金信息进行镇村两级线上、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级出具公示承诺书,并经3—5名社员代表签字、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后和公示照片报送乡镇;乡镇在平台上传公示材料进行公示确认,并将公示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补贴资金资料报送。8月15日前,由镇工作人员将稻谷补贴资金分户表电子档、汇总表电子档以及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汇总纸质文档和乡镇公示承诺书、公示照片电子文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补贴资金兑付。按照省上时间要求,在11月30日前按程序委托代理银行(达州银行)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具体组织完成本辖区内的稻谷补贴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分工。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稻谷补贴工作。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对农户2024年稻谷种植补贴面积逐户造册登记,确保实际种植农户和申报面积的准确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政策解释,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上报、政策宣传信访接访,解决好辖区内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镇财政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该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补贴政策,做到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四)加强监督检查。稻谷补贴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只能用于补贴我镇水稻种植者。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要加大补贴资金的监督力度,对骗取、套取、贪污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档案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稻谷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年度稻谷种植面积一一对应。庙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所有资料(含宣传照片、会议及公示照片和记录、信息报道、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文件等)上报一份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实行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附件:1.庙安镇2024年稻谷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庙安镇2024年稻谷种植面积核实到户统计表


附件1

 

庙安镇2024年稻谷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述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沥丹   纪委书记

李松阳   副镇长

成    员:张  文  财政所所长

黎秋艳  纪委副书记

胡  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李松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农业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全镇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

附件2:庙安镇2024年稻谷种植面积核实到户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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