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华镇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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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安排,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责任,增添工作举措,全力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2、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储备,多向发力,多措并举,多方争取,确保更多的项目落地新华,持续补短板、改民生,惠民生。

3、持续推进蜀宣花牛+优质牧草产业发展,全面推动农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4、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行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25个,现有在职人员29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23个,现有在职人员29个。


第二部分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54.4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261.17增加9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村级运维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3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4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3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35万元,占86.78%;项目支出179.10万元,占13.2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54.4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61.17增加9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村级运维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2万元、农林水支出38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4.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261.17增加9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村级运维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17万元,占5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1万元,占10.19%;卫生健康支出35.82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386.05万元,占28.50%;住房保障支出71.40万元占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 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活动事务管理。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433.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7.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5.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离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2.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 年预算数为16.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 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 年预算数为386.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干部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1.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9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36万元,与2023年预算下降14.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7个,涉及预算1354.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4个,涉及预算1084.9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0.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79.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 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生活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政府机关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城镇社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城镇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镇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化解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镇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新华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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