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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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洞村向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项目

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洞村向家坡

达州五马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洞村碗厂沟村,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闭,矿区面积为0.2388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为 935m 77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案为公路运输开拓,采取从上至下的开采顺序,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生产台阶高度7.5m,终了台阶高度15m,安全平台宽度5m,清扫平台宽度8m,每隔2个安全平台设置1个清扫平台,生产规模2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5.7年。开采的矿石经初破、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冲击破碎、二级筛分喷淋洗石、三级冲击破、三级筛分喷淋洗石、螺旋洗砂、尾砂回收及脱水的破碎筛分洗选工艺生产砂石产品,其中年产20-31.5mm碎石40万吨、10~20mm碎石60万吨、5~10mm米石40万吨、0~5mm机制砂60万吨,配套建设洗(石)砂废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罐、板框压滤机。配套建设矿区道路、排土场、水池等设施及矿山开采设备。项目总投资968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98%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运输车辆禁止冒顶装载、场内限速行驶,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施工期护坡、地面硬化等现场使用商混,不在现场设搅拌站;施工现场配备雾炮机,采取喷雾降尘措施,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及沉淀池。运营期矿山选用自带收尘装置的环保型钻机设备,配合湿式凿岩钻孔、洒水保湿等措施以减少粉尘;爆破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采用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矿石采选(铲装)作业通过在采场内配置雾炮机,对矿石表面进行喷雾洒水;对进出场道路及矿区主要运输道路采取地面硬化处理,场内配备洒水车或雾炮机,并适时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防尘,加工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密闭运输;临时排土场对堆场表面进行喷雾洒水,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矿山开采实行“边采边填”;原矿堆场、产品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原矿、各产品堆存区之间设置分隔围挡,堆场周围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抑制堆场扬尘;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安装喷雾降尘装置,车间大门进出口配套安装喷雾门帘;破碎机等选用密闭型的破碎设备,对进料口上方三面及顶部封闭,并在上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对卸料、破碎机进出料口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筛分机进料口处安装加水设施,筛分时不断对砂石料冲水;产品铲装在产品堆场内进行,堆场顶部安装喷雾装置,在铲装作业前对石料表面进行喷雾洒水;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先进、噪声较低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设备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运营期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封闭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空压机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尤其是破碎机、筛分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优化布局,矿区开采时噪声设备分散在矿山不同的位置,尽量利用周围山体阻挡噪声。加工区生产车间采用轻钢结构板封闭,设备尽量远离厂界且布置在封闭的车间内,利用建筑隔声,保证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排水沟及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采场内的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开采区内设置的截水沟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清水储存在清水池,及时抽回至生产工序循环使用;在开采区外围建设截排水沟,将采场外的雨水导排至碗厂沟;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住户已建的化粪池收集,由附近农户清掏做农肥使用或委托三墩土家族乡环卫定期采用吸粪车运至三墩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设置规范的临时堆场堆存,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实行单采、单运、单独堆放,后期用作迹地恢复的覆土;临时堆场迎坡面建设挡墙,周围建设截排水沟,防止滑坡;同时需采取洒水或临时绿化措施。堆场底部应设防洪和排水设施,坡脚采取挡墙或堡坎等防护措施,排土场的临空面应修筑挡渣墙(坝);废石及少量建筑垃圾,直接用于道路铺设或在矿区低洼处回填;废弃建材和包装材料,尽可能收集后综合利用,可收集后运至附近废品站外售。运营期剥离表土单独存放于临时堆场、沉淀泥沙、泥饼暂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作采空区生态恢复的覆土。砍伐的树木作为木材原料外卖,其它枝丫、灌木等外卖至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外运至附近场镇垃圾收集点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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