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监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县监察局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县监察局2013年的工作安排,及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任务。
(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并根据《新保密法》充实完善。落实保密审查职责,由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专人实施,保证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积极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不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三)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重点,认真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不同的信息公开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县监察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部门动态26条,任免公告1条,部门会议2条,部门公告1条,法律2条,行政法规9条,工作计划1条,政务要闻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还不够,内容不够丰富。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一是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三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