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县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协调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开展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安排专职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学习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使用,还积极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信息写作培训,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各类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工作人员、收费情况。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2人。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水务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的强烈需求与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个别局属单位、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2014年,我们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履行职责,实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迈新台阶。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