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哙镇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樊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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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辖区内各行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工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1月底,对建筑工程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全覆盖整治。

三、整治内容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突出以下内容开展整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未定期组织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销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未取得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以包代管的行为,对分包单位失察失管等。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等。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规动火动焊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员工集体宿舍不符合安全要求。冬季施工及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和值班值守不到位等。

(一)铁路工程方面。涉及西渝高铁建设,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全员安全责任落实,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隧道瓦斯监测、脚手架搭设、高支模安全、深基坑支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高空作业防护、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用电安全、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开展专家论证审查落实情况;工地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应急管理、火灾应急预案编制、消防应急演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示意图、消防疏散通道等管理情况;施工人员宿舍、库房、加工场等环境的安全条件情况;作业工人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情况;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及以包代管等情况。〔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其他方面。农业、地质灾害治理等其他行业建设工程由各业务对应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行业工程特点细化整治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企业自查自纠。要督促建筑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闭环销号。要通过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播放视频、班前讲话等,大力普及各类工序工法、工艺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等知识,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二)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对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对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要停工整改;对“屡查屡犯、屡改屡犯”、发生事故或较大险情的,要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对不达条件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采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三)强化联合督导惩戒。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本地本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五、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具体分为“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集中整治”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1月6日前)。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地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范围、重点、措施和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部署,形成浓厚整治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1月10日前)。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各有关建筑企业、工程项目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闭环销号,持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30日前)。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各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隐患,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过程督导。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二是及时总结分析。认真分析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短板,研究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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