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委发〔2024〕8号
中共峰城镇委员会 峰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城乡环境,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峰城镇委员会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对场镇和各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进行规范提升,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群众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基础设施。对公共基础设施开展检修检查,对损坏、破旧的路灯、垃圾池(桶)、公园广场健身器材、座椅、公厕设备等公共设施及时修理更换。对破损的人行道地砖、路沿石、井盖、花台、栅栏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对绿化带干枯绿植花草进行补植更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清扫保洁。清扫清运辖区内积存垃圾及其他乱倾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面冲洗街面,禁止焚烧垃圾;清洗招呼站,清洗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转运设施。组织施工企业清扫清运建设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物料,确保周边环境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对主要道路开展路面清扫保洁、清理路肩杂草、疏通水沟、清洗波形护栏及标识标牌。镇级(镇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要发动职工开展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镇辖)各部门(单位)
3.道路交通。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客运车辆违规上下客,规范私家车、货运车、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等整齐摆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派出所
4.建筑工地。完成对辖区所有在建工地的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工地扬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并规范施工围挡,工地降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并正常运行。督促建筑废渣装卸规范,严禁“抛、撒、滴、漏”现象发生。整治场镇、主干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占道堆码现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
5.市场秩序。切实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取缔乱摆乱设各类摊点,规范早点夜市摊位,清理骑门摊、占道生产经营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广场、步行街等重点区域的马路市场,整治占道销售车载水果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市场监管所、峰城派出所
6.广告店招。清除各类“牛皮癣”广告,对破损残缺、陈旧褪色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道旗广告、街(路)名牌、公交招呼站牌及时清理修复或更换。做到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人居环境。发动群众打扫房屋及周边环境卫生,结合“走基层、听民意、汇众智、优作风”活动和“困难群众大走访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居家环境。清扫院坝边坡生活垃圾,规范柴草杂物堆码堆放,拆除乱围乱搭围挡、鸡圈鸭舍,清扫村社道路,清理路边排水沟、路肩杂草。确保场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峰城污水处理厂
8.河道整治。对河道白色垃圾、树挂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杜绝将污水直排河道,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倾乱倒等行为,做到河道内无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垃圾不入河。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城乡环境大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各类公益性岗位、志愿者作用,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发动全体群众,落实工作任务,通过严格的督导检查和考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形成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大提升的意义和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培育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办公室、党建办、综合执法办要持续对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信息报送。
(三)保持常态长效。本次行动即日起开始进行集中整治提升,集中整治结束后进入常态化保持阶段,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保洁力度,加大群众人居环境整治和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居家环境,营造峰城洁美新环境。
(四)严格督查问责。各村(社区)每天形成工作日报,由镇综合执法办汇总后报镇纪委。镇纪委、综合执法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走基层、听民意、汇众智、优作风”活动,纳入红黑榜通报。对发现的“脏、乱、差”问题,通过交办、督办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治效果差的进行严格问责,对连续三次被通报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附件:1.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2.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日报汇总表
附件1
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基础设施 | 完成辖区破损窨井盖的维修更换。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2 | 完成辖区破损雨水篦子的更换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 | 3月15日 | ||
3 | 完成辖区绿化补植补绿工作。 | 3月31日 | ||
4 | 完成辖区破损树木围池、地砖的维修。 | 3月31日 | ||
5 | 完成场镇雨污管网的维修。 | 峰城污水处理厂 | 3月31日 | |
6 | 完成对辖区护栏、人行道花箱、标识标牌的排查、维护和更换工作。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7 | 完成对辖区公共区域内的健身设施的排查、维修和更换工作。 | 各村(社区) | 4月30日 | |
8 | 完成辖区损坏、破旧的路灯、垃圾池(桶)、公园广场健身器材、座椅、公厕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修理更换。 | 各村(社区) | 3月20日 | |
9 | 完成辖区破损的人行道地砖、井盖、花台、栅栏等市政设施的维修。 | 3月31日 | ||
10 | 完成辖区主干道的绿植花草补植更换。 | 3月15日 | ||
11 | 清扫保洁 | 组织辖区建筑工地清理杂物和垃圾,确保工地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12 | 组织辖区群众对房前屋后进行清洁大扫除。 | |||
13 | 完成辖区道路路面清扫保洁、清理路肩杂草、疏通水沟、清洗波形护栏及标识标牌。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14 | 完成辖区道路、隔离栏、花箱、招呼站台的清扫和冲洗,以及公厕的保洁和消杀,全面清运积存垃圾。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15 | 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办公区域环境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 | 各村(社区)、镇级(镇辖)各部门(单位) | 2月29日 | |
16 | 清运垃圾池(桶)及其他乱倾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17 | 清洗主干线路招呼站,清洗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转运设施。 | |||
18 | 对街道进行全面冲洗。 | |||
19 | 道路交通 | 重点整治凤祥街、天宇街机动车乱停乱放,保障道路畅通有序。 | 天府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派出所 | 2月29日 |
20 | 整治客运车辆违规上下客行为。 | 天府社区、综合执法办 | 2月26日 | |
21 | 开展场镇人行道两轮摩托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停车规范有序。 | 天府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派出所 | 2月29日 | |
22 | 道路交通 | 整治辖区主要干道、场镇主要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确保私家车、货运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整齐摆放。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派出所、 | 2月29日 |
23 | 道路交通 |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确保道路安全。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派出所 | 长期坚持 |
24 | 建筑工地 | 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的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工地扬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垃圾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并规范施工围挡,工地降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并正常运行。督促建筑废渣装卸规范,严禁“抛、撒、滴、漏”现象发生。 | 各村(社区)、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 | 2月29日 |
25 | 整治场镇、主干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占道堆码现象。 | 各村(社区)、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 | 2月29日 | |
26 | 市场秩序 | 确保各农贸市场内摊位货品有序摆放,地面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活禽水产屠宰点无污水溢流。 | 天府社区、峰城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 | 2月26日 |
27 | 完成对辖区主干道路、农贸市场周边商户骑门占道、摆摊设点的整治。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市场监管所、峰城派出所 | 2月29日 | |
28 | 完成辖区主要街道、道路及责任区域内撑杆搭棚、占道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 | 各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峰城市场监管所、峰城派出所 | 2月29日 | |
29 | 广告店招 | 完成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的巡查,并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陈旧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30 | 对辖区主要街道(道路)“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清除。 | 2月29日 | ||
31 | 对辖区所有的路灯广告、招呼站台广告进行巡查和维护。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32 | 撤除破旧过时横幅标语、墙体广告、道旗广告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
33 | 人居环境 | 发动群众彻底打扫屋内屋外环境卫生,清扫院坝,柴草杂物堆码整齐,拆除乱围乱搭围挡、鸡圈鸭舍等。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34 | 清扫村社道路,清理道路排水沟、路肩杂草。 | 3月10日 | ||
35 | 确保场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峰城污水处理厂 | 2月26日 | |
36 | 河道整治 | 清理辖区塘渠漂浮垃圾。 | 各村(社区) | 2月29日 |
37 | 完成辖区河流河道白色垃圾、河面漂浮物的清理。 | 各涉河村(社区) | 2月29日 |
附件2
峰城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日报汇总表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当日整治内容(整治点位、整治措施、整治效果) |
备注 | |||||||
基础设施 | 清扫保洁 | 道路交通 | 建筑工地 | 市场秩序 | 广告店招 | 人居环境 | 河道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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