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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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4亿平米玻纤湿法毡生产线技改项目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工业园区1号干道2号

宣汉普光科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工业园区1号干道2号,利用现有厂房(公司厂区内的现有北侧厂房),改建生产车间,建设两条玻纤湿法毡生产线及环保、安全等配套设施,其中:一期建设一条幅宽约2.1米的湿法毡生产线,产能6500万平方米/年;二期建设一条幅宽约2.6米的湿法毡生产线,产能7500万平方米/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清洗用水、助剂配制用水、粘胶结剂配制用水、纤维消耗用水等生产用水,除设备清洗用水外,其余全部进入产品,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作为粘结剂的配制用水,不外排。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封闭施工现场,及时对撒落在地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严格做到先洒水后清除,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原料在浸胶、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甲醛、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应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由一根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后,与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一起通过“碱喷淋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SO2、NOx、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项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施工尽量在厂内完成,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营运期合理布置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利用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装修垃圾袋包装后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装修中用到的废弃涂料容器、环氧树脂等危险废物,单独设置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厨垃圾经桶装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化学品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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