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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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附件27

第五部分附表6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2

二、收入决算表62

三、支出决算表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2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2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管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工作。主要工作:发展培育现代家庭农场;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稳定发展以优质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抓好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抓好植保植检工作;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农业环保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增强农业服务功能;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纳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 宣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0.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8.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9.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1.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2. 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7676.4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31.87万元,增长6.17%。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767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24.47万元,占77.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2.00万元,占22.98%。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767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0.89万元,占10.99%;项目支出60235.58万元,占89.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676.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31.87万元,增长6.17%。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2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0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15.54万元,下降17.3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2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9万元,占0.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32万元,占1.89%;

卫生健康(类)支出247.82万元,占0.48%;

农林水(类)支出49931.39万元,占95.79%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48.60万元,占0.86%;

住房保障(类)支出395.95万元,占0.76%;

其他(类)支出50.00万元,占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12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1.6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0.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3.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2.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0.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助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82.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88.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438.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61.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2.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1357.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986.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993.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60.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2731.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93.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8.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5.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14万元,完成预算98.24%,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57%。决算数64.14万元小于预算数65.2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87万元,占8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7万元,占1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7万元,完成预算98.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56.83万元减少1.96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87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指导督查农业工作、涉农项目监管、农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7万元,完成预算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8.32万元增加0.95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接待县外来客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8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2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2.0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52.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30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1万元,比2021年138.66万元增加5.45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及粪污运输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农机购置补贴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专项预算“五良融合 宜机改造”示范县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机购置补贴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9分,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8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补助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3.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9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30148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30153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305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9目标价格补贴(款):反映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21602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229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2999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99999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22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

宣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0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8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9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1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2

宣汉县水产局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推荐、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渔)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概况:

1.年末机构人员编制数。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4个:行政运行1个,事业运行2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23个:行政运行1个,事业运行22个。

2.年末实有人数。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在职人员395人:行政人员53人、事业人员342人,遗属人员8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抓农业产业保供给,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粮油生产持续增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先后3次承办全市粮食生产现场会,出台《宣汉县撂荒耕地治理实施方案》,全年治理撂荒耕地3.42万亩,腾退低效经济作物0.5万亩。以县政府名义下达了2022年小春、大春、晚秋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任务,2022年全县粮食完成面积150.9万亩,其中大豆7.17万亩(带状复合种植9.87万亩),折算净作7.17万亩,总产59.1万吨,粮食播种面积较上年增加4.44万亩,是近年来增加幅度最大的一年。绿色高质高效玉米测产达881公斤,获全市玉米高产创建金奖,宣汉县全员攻坚大豆扩种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油菜完成面积48.54万亩,产量9.38万吨。

二是生猪产能持续巩固。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宣汉县促进生猪稳产保价五条措施》,持续落实各项政策补助,重点推行标准化养殖,建成5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350家。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到2022年12月底,存栏生猪49.5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4.62万头),出栏80.9万头,同比增长3.59%。

三是特色产业持续优化。按照“高山药茶、半山水果、低山种养、全域农旅”产业布局。抓好肉牛产业。加快建设国家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成100头以上牛标准化养殖场32个,草畜配套实现突破,集中连片种植优质牧草3.2万亩以上,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利用,饲用玉米种植面积达23万亩,新建秸秆收储中心6个。到2022年底,肉牛存栏19.25万头(其中蜀宣花牛13.5万头),肉牛出栏10.73万头(其中蜀宣花牛8.5万头)。抓好中药材产业。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6万亩,2022年改造提升中药材基地2560亩,新增中药材7000亩(其中木香种植3000亩、天麻种植2000亩、黄连种植1000亩、淫羊藿种植1000亩),力争将龙泉中药材园区创建为市级园区。提质水果产业。稳步推进全县水果产业发展,2022年,水果提质增效改造面积7100亩,在中部片区已建成车厘子产业标准示范园4个,全县水果产量达8.56万吨,总产值达4.5亿元。提升茶产业。2022年改造提升茶园面积1.81万亩,在樊哙镇金花村新发展茶园300亩,建成“巴山青”标准示范园区1个,改造低产低效茶园2个,加强了夏秋茶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干毛茶产量达0.49万吨,总产值达5亿元。获2022年第十一届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优秀组织奖”。稳定食用菌产业。按照“园区带基地,基地载园区”的发展思路,2022年,新发展黑木耳、香菇和珍稀菇等食用菌3000万袋以上,发展羊肚菌200亩。抓好蔬菜产业。2022年全县蔬菜播面22.3万亩,产量55.1万吨,产值18.7亿元,全县蔬菜市场供给充足、价格平稳。

四是畜禽水产持续发展。到12月底,出栏肉羊27.68万只、禽兔953.94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9.32万吨、禽蛋产量1.4万吨,牛奶产量2.44万吨,实现畜牧产值45.89亿元。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全力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全县水产品产量达到2.2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6.12亿元。

五是积极培育农业品牌。持续培育“蜀宣花牛”“宣汉脆李”“老君菇”“九顶雪眉”等农业品牌,不断加大“宣品天下”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推介力度,积极申报“宣汉绿茶”“宣汉车厘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黄连”已列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正在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宣汉大樱桃为“名特优新”农产品。

2.抓园区建设夯基础,发展质效攻坚突破

一是高位推动园区建设。提升建设2022年度省市级创建园区,围绕大成肉牛、胡家粮油、南坝粮油肉牛、龙泉中药材园区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全面对标补短,已认定县级园区5个,市级园区创建已通过迎检现场考评,正全力准备省级园区迎检工作。

二是聚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编制了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设置了宣汉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按期完成了农业农村部指标调度,宣汉县代表四川省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高规格承办了全省科技支撑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场会。

三是持续夯实生产能力。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1年8.42万亩项目建设任务,开工建设2022年7.6万亩项目,力争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以“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为引领,在君塘片区宜机化改造2800亩,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全县农机总动力64万千瓦,比去年增2.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65.09%,比去年增4.12%。新(改)建机电提灌站14座,全县现有固定提灌站288处,提灌保灌面积19万亩,辐射灌溉面积30万亩,有效缓解了今年7、8月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新建园区机耕道127.5公里,全县累计园区机耕道总里程12391.5公里。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2年,农业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引资5次,对接目标企业8家。成功引进先正达集团投资打造粮油社会化服务项目,国信城投(大连)实业有限公司在宣投资25亿元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全产业链项目。

3.抓衔接示范助振兴,乡村建设推进有序

一是健全衔接机制。出台《2022年度宣汉县乡镇(街道)党政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压紧压实各地各级推进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开展抓点示范。全力申报创建全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择优推荐了南坝镇和7 个村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推荐了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君塘镇)、示范村8个,拟推荐省级重点帮扶村5个,推荐了创建市级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9个。持续推进了天生—庙安、大成—君塘乡村振兴示范区补短建设,重点打造了胡家—毛坝—红峰乡村振兴示范区。

三是整治人居环境。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在全县38个项目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新改建农村无害化户厕8650户,全县423个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站、房、池、箱)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达100%。

4.抓农村改革添活力,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一是持续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全面完成全县392个村(社区)2652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以查促改,规范管理村集体“三资”,指导39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分类归档。

二是持续壮大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新增注册家庭农场130家,全县家庭农场共2378家,全面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350万元项目建设,宣汉县家庭农场发展联盟开展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活动,完成了1笔30万元的担保贷推荐。新成立农民合作社47个,累计注销247个农民合作社,全县共有在册农民合作社1357个,推荐3个农民合作社参与国家级示范社评选,全面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320万元项目建设。争取到位600万元实施省级菜篮子冷链烘干物流项目。

三是努力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争取到位中省市财政涉农资金4.47亿元,包装储备各类重大项目74个,总投资189亿元。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为全县270家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528亿元,再保余额5248万元,有效解决了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增固定资产入库项目8个,新增入库资金总额7.25亿元,完成投资金额12.12亿元,在库项目36个。

四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25.3万户、面积80.5万亩,金额10296.6万元;兑付稻谷补贴涉及11.4万户、面积28.8万亩,金额1488.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已兑付到户前两批累计面积46.9万亩、24.5万户,补贴金额2440.4万元,第三批补贴资金正在兑付中。规范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理赔。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2.3万元,补贴机具11485台套,受益户10126户。

五是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持续做好2022年村集体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因地制宜,有效盘活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为村集体创收,结合“一村一项目,党建引振兴行动”,提升村集体增收效能,基本消除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万元的薄弱村,2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六是乡村基层治理提档升级。创新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谐干群关系。健全了“四会管村”的组织架构,建立了“五步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强化了“三项监督”机制。建成县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综治中心37个,建立了社会事务“一站式”受理、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接待群众“一条龙”服务、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机制,有力助推了“平安宣汉”建设提档升级。

七是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工作。持续抓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美丽宣汉•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三大专项方案工作内容,梳理了《支持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清单》,完成了工作任务。

5.抓农业安全保稳定,安全防线全面筑牢

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100%、省级监督抽样合格率100%、县级定量抽检合格率100%、定性抽检合格率99.7%。新认证绿色食品9个,目前,有效期“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57个。

二是做好沼气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力抓好农村沼气生产安全防范工作,培训1000余人次,印发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宣传挂图5200幅,宣传手册1万册及各类宣传单3万张,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现场指导农户盘活利用现有户用沼气池,全年未发生农村能源安全事故。

三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拖拉机机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强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意识,全年发放安全宣传册6000余份,查处纠正农机各类违法违章行为25起,受教育的拖拉机驾驶员及机主700余人。2022年6月全面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共清理变型拖拉机766台,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四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夏秋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全年共强制免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畜禽1031.1万头(只),免疫密度为应免畜禽的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口蹄疫95.72%,禽流感(H5)88.04%,高于国家规定标准,顺利通过市级春防工作检查验收。布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也得到有效防控。

五是植物病虫害防控有力。推进农药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减量5大行动,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70%,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90%,高毒限用农药销售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率48%、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率5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初步完成37个乡镇面上踏查,已普查到入侵植物45种、病2个、虫2个。

六是持续做好十年禁渔工作。开展“打非断链”、涉渔“百日走访”和“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坚持“水上严打、陆上严管、市场严查”工作。累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69艘,规范自用船375艘,查处各类涉渔案件155起,行政罚款19.55万元。落实涉渔工程渔业资源补救措施,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

七是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牵头负责全县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督导7次,印发指导性文件10余份、宣传资料600余份,督促排查管控国内(外)重点地区返乡人员9000余人,开展应急农业生产指导30余次,全面筑牢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堡垒。

6.抓党建引领促发展,责任落实全面加强

一是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按照市县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干部职工深入查找问题、剖析主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完成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达到了“担当作为、勇争一流、亲民为民、遵规守纪”的目标。

二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百年大党面对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进行学习。全面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

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制度。扎实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共办结群众诉求50件。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工作准则,务实办事,清廉办事,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四是扎实开展乡村人才建设。培育高素质农民156人,对17名创新创业农业科技人员进行了实地创新创业工作考核检查。组织19人参加全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骨干培训、231人参加市县级知识更新培训。特聘农技员2人、畜牧员10人,选聘10名硕博人才及2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粮油、经作、畜牧水产三大产业指导。推荐3名人员获评四川首批农民致富带头人。

五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做好7个帮扶村帮扶工作,督促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认真履职尽责,指导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部门总体收入67676.47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总体支出67676.47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部门总体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财政拨款收入6767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2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2.00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财政拨款支出67676.47万元。

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52.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931.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95万元,其他支出12350.00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7440.8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834.05万元、公用经费606.83万元,项目支出60235.58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12300.00万元。

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7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92万元,资本性支出20636.53万元,对企业补助1.55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人员编制2023年人员类项目预算,每个月严格按照实有人数申报用款计划和支付。对中途变动的人员,及时进行财政预算追加/追减,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率。人员类项目资金每月序时进行支付,确保其执行进度在可控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人员类项目资金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人员编制2023年运转类项目预算--公用经费;根据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人员职务职级编制2023年运转类项目预算--其他交通费公用经费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如缴纳机关水费、电费、燃气费;支付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每月序时申报及支付。其他交通费每半年申报发放一次。截至2022年末,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运转类项目资金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包括: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经费等,所有项目均为长期性项目。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2022年年初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测算出每个项目所需的工作经费,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来申报用款计划及支付,做到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末,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绩效目标编制上要素比较完整,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并且在单位集体会议上研究决策各项开支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科目的开支上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实时监控项目执行进度。

(三)结果应用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一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自评质量。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4.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中按年初预算、年中评估等程序执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主裁判议上,由于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

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成因,有针对地开展问题分析,找准本质原因。加强检查督促,开展项目与财务工作相结合的检查行动,确保整改效果。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2T000005773360-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长期)

主管部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重大支农项目的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目标均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产业发展强化品牌建设;2、大力创建乡村振兴先进乡镇村;3、园区创建;4、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深入推进;5、农业基础建设全面加强;6、病虫预警、监测及防控工作;7、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8、全面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9、实施项目的督查和监管;10、产业技术扶贫;11、全面加强沼气建设;12、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13、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14、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加紧建设;15、惠农民生工程扎实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77.27

177.27

177.27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77.27

177.27

177.2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发展蜀宣花牛

8000

8211

10

10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3

3

10

10

 

质量指标

农机化道路建设验收

200

公里

200

10

10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

10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772700

17727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农户

88300

883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85

%

86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

97

10

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

96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1.抓农业产业保供给,总体形势稳定向好;2.抓园区建设夯基础,发展质效攻坚突破;3.抓衔接示范助振兴,乡村建设推进有序;4.抓农村改革添活力,发展动能持续增强;5.抓农业安全保稳定,安全防线全面筑牢;6.抓党建引领促发展,责任落实全面加强。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曾鑫

财务负责人:廖雪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2T000005694455-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长期)

主管部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目标均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全县37个乡镇274家农产品生产基地、462家农兽药门店进行监管、整治行动,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12场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品牌认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15.00

15.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15.00

1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性宣传

12

场次

 

10

10

 

培训37个乡镇监管检测执法从业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37

 

10

10

 

质量指标

质检结果公开率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完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

1500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环境污染率

90

%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维护畜产品市场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90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场满意度

95

%

 

10

10

 

群众满意度

90

%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1、提高了县域内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根源上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夯实了基础;2、根据监测结果可针对性地对县域内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生产指导、过程控制;3、与市场监管部门互通监测结果信息,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曾鑫

财务负责人:廖雪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2T000005773300-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目标均已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执法抽检农资、农产品样品6批次、48个样品;2.查办假劣农畜、农产品案件;3.规范做好产地检疫工作;4.着力抓好行政执法办案和动物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00

11.00

11.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1.00

11.00

1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举报违法案件处理

5

案件数

5

10

10

 

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结案率

100

%

100

10

10

 

质量指标

认真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和党政政务管理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

10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10000

1100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畜禽加工废水、气、物污染

85

%

88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畜牧业稳定发展

90

%

9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8

%

98

10

10

 

养殖户满意度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省行业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得老百姓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了解;2.牵头组织全县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规范了市场秩序;3.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性。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曾鑫

财务负责人:廖雪梅


附件2

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机购置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并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备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负责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各环节操作、指导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等。

2.根据《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发〔2021〕124号)、《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农〔2021〕268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宣汉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宣农发〔2021〕24号)。

3.该项目的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补贴范围全县37个乡镇(街道);支持方式是购机者是个人必须通过线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拨付资金,购机者是经营组织的,通过线下打款的方式进行。

4.购机补贴项目没有资金分配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坚持“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农机购置补贴。

2.项目的实施进度。2022年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77.40592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支付进度达到100%。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专人对申报资料、实施方案及批复、实施补贴内容、资金到位及支付等情况进行资料查阅,看是否符合完整性和一致性。

2.深入现场核查核实补贴农机具的内容是否与办理补贴机具型号一致,是否建设全面购置到位,是否存在套取国家补贴现象等情况。

3.核查报账资料是否与购置办补报账金额是否超出支付,是否合规合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宣汉县财政局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汉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农发〔2021〕24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中央下达农机购置补贴额资金409万元(川财农【2021】168号)。

2.资金到位。2022年下达购机补贴资金409万元2021年12月全部到位,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2022年已完成支付农机补贴资金677.40592万元,补贴机具14547台(套),受益户12647户。支付进度达到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办理补贴14547台套受益农户12647人与先前编制办理补贴申报内容一样,购置后经乡镇核实县级抽查复核再办理报账,严格了财经纪律要求。同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报账规范。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与规划计划一致,项目资金使用是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坚持“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2.补贴资金申请及受理。购机者持购机正式发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在购机年度内向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额在3000元以下向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额在3000以上的向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提出补贴申请。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开户行名称及企业账号。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应查验原件,留存其复印件。申请补贴资金资料不齐的不得受理,并当场向购机者作出说明。

乡镇(街道)在受理申请后,录入申请信息,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并在发票原件上盖“已受理”字样。购机者在《宣汉县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中签字或按手印。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财政所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签字并盖章。

单台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的机具,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人机合影图片,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

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路”“最多跑一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努力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不跑路”。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谷物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3.审验公示信息及核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购机者在所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购机者姓名(名称)、地址、机具名称、机具型号、购买数量、销售价格、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并将张榜公示的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已公示的资料上传到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存档。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入户核查,核实时做到“见人、见机”,核实内容包括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机具上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动力编号等信息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机具经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在《宣汉县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上逐项填写并签字。

乡镇(街道)完成机具核实后,定期将《宣汉县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中的第一联、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等资料报送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留存归档,其余资料留在乡镇(街道)存档并妥善保管,5年内备查。

乡镇(街道)落实具体负责人,确定联系方式,定期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料上报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二)项目管理情况。

落实工作责任制、廉政责任制。严格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农户直接到乡镇办理补贴业务,与经销商完全脱钩。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强化信息公示环节,一是公示补贴政策,将政策公告到乡、村、组;二是公示补贴信息,将享受补贴人员及购买机具一览表信息公示上墙到村、组,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题”和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信息公示”中将补贴政策、办理流程、补贴信息等进行全面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监管情况。

每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监督核查小组,不定时到各乡镇抽查核实农机购置补贴,了解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情况、对补贴机具数量较大的重点乡镇、重点村进行入户抽查核实,特别是补贴额在2000元以上机具核实率达100%,总体上看,办理越来越规范,情况越来越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清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计划,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4050台套,2022年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77.40592万元,补贴机具14547台套,受益户12647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是一项惠农惠民政策,从该项目实施以来,增强了农民对购机的积极性,大大减少了劳动力,每年度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2022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08%,比2021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增加4.11%,节本增效后实现劳动力再就业再增收,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大了农机具办补力度,推广了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利用这些农机具对撂荒地开垦,增大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了绿化面积,也减少了雨水对土地冲洗的流失,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实施本次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项目,建设资金、补贴机具内容、建设成本都是尊重了科学性、必要性,且总体情况良好,获得广大干群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机化发展相对较慢。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农业生产受地理环境影响大,购买大型机具数量少,加之大中型机械售价往往较高,补贴比例较小,大多数农民购买力弱。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渐成趋势,当前我县在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上有所起步,丘陵山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日趋成熟,但缺乏相应的农机化发展资金做保障,示范推广力度不够不稳。

2、小额补贴机具多,核实难度大。近年来,一大批市场售价低,农户本可通过市场自行购买的机具也列入补贴范围,补贴程序一样,补贴标准低。个别农户从边远村组到乡镇办理手续,往返距离远,去来开支超过补贴资金,农户怨气大,偏远的农户购机后甚至放弃办理补贴。同时,也增加乡镇(街道)受理核实的工作量,增加了工作成本和风险点。

(三)相关建议。

1.取消小微机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种繁多,核查工作量大,有的补贴低到几十元每台,建议取消小微机具补贴。

2.执行农机累加补贴。为增加农机购机热情,用于水稻、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播种(插秧)机、收获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粮油烘干机械和农用拖拉机,实施累加补贴。在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县财政再按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额的50%予以补贴,市级按县级补贴额再补贴50%,把农机购置补贴提高到购机总额50%。

3.增加配套工作经费。地方核查工作量,涉及镇村初级核查,县级抽查复核,工作量大,地方财力薄弱,建议上级出台给予相应比例配套工作经费。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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