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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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宣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加强平台载体信息化建设、强化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充分利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运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共计80条公开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策文件4条、预决算3条、权责清单2条、工作信息70条。二是利用 “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宣汉”官方微博、“宣汉公安”官方抖音号及时发布各种提示和便民措施,解决各类问题,发布信息13600余条。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各种媒体刊播稿件200篇(条);四是基层所队制作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橱窗等,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重点工作等;五是举办“政务开放日”,在“110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科技文化三下乡”“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民禁毒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宣汉县公安局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3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40余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关于加强宣汉县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宣汉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户口清理整顿的通告》《宣汉县公安局 宣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宣汉县公安局关于维护宣汉“元九”登高活动治安秩序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切实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23年,我局未印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严禁泄露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宣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工作,公开主动公开范围、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受理流程、收费标准、监督举报。按照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时限要求,保障“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栏目及时更新、规范运行。开通并高质量运维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制度,加大信息把关,确保各公开平台公开的数据同源,信息表述真实、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局办公室及时指导和督促有关所队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局属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采编工作;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县局信息审稿人、信息发布员三级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维护,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同时,实行信息积分排名,把信息工作同公安具体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存在问题,我局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安工作中的亮点、热点、难点,特别是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信息,不断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利用政府网站和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提升政策信息的覆盖面与到达率;加强组织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灵活开展宣传、解读,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积极探索新型公开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健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与工作考核挂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公安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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