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人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宣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的公示,通过“三下乡”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提升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条。其中,机关简介信息2条、预决算信息4条、公开重大民生信息15个、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信息25条。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对拟公布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2023年未发生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审核管理。印发《宣汉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撰写、信息审核的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指南,确保群众及时知晓乡村振兴各方面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信息收集与管理,保障公开数据各平台同源、准确;三是加强力量保障。由局办公室为主要力量,各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每日查看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邮箱,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更新各板块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公开而造成泄密。局内工作动态与工作通告公示由相关股室及时提供,经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再提交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由于人员变化,新接管的业务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熟悉公开业务,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与群众联系密切相关的领域公开内容不够细。三是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不强,导致部分群众对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不熟悉。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从培训类型、内容、方式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人员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相关领域的公开工作,始终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坚持以民为本。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