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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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262号)文件要求,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元旦、春节,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是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跃时期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下八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三级(镇、村、社)监管签订工作责任书。要求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深入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排查,不留死角。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O4128规定,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5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6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三、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楚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和引导经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即日起至20242月,由分管副镇长组织镇综合执法办对全镇境内所有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销号强化行政执法,严明纪律,对引发事故的,针对突出特点进行专项打击严肃追究经营企业业主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大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培训会议,利用村村响、LED电子显示屏,制作横幅标语等强化宣传,引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自查自纠,共建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下八镇人民政府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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