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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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辅导活动,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举办第32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进马拉松赛场”“进党政机关”“进大中小企业”系列活动,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分类辅导活动,累计发放减税降费宣传手册1500余册,为企业送上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礼包”100余份,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讲解直播15场,推送政策提醒通知9000余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减税降费相关信息,已累计公开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各类信息340余条,其中,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余条,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达州频道发布有关动态120余条,信息和宣传稿件被人民网、中国网、川观新闻、四川发布、达州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采用40余次,被“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5次,被“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35次,被宣汉发布、宣汉融媒、宣汉党建采用12次,有12期税收分析及专报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市税务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并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2023年,我局未印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全年共更新动态信息54条,且保障公开的数据同源。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年终进行考核。拓宽了“12366”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还按照县政府办要求积极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办事公开,并对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了考评检查。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宣汉县税务局对外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开展日常监督与自觉接受日常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使监督工作有抓手、能落实、起作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抓好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多借鉴学习周边兄弟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启发工作思路,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二是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时限,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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