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峰城镇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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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辖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成立峰城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

任:向春林(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龚(党委副书记)

  成员:张恒源峰城派出所所长)

  周佰松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三清综合执法办主任

  廖晓英(林业站负责人

  任厚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志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曾鲜兵峰城中学校长)

  程维波峰城中心校长)

  孙光春峰城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办郑三清兼任办公室主任,符威威、符淋峰任消防专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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