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峰城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峰城镇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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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辖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效,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决定调整峰城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向春林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开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桂逢彩社会治理办主任

  任厚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恒源派出所所长

  周佰松自然资源所所长

  廖晓英林业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办,由余开华同志统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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