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辖有关部门:
因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调整,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峰城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向春林(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开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周君(办公室主任)
何奉明(财政所所长)
张恒源(派出所所长)
冉何岚(市场监管所所长)
孙光春(中心卫生院院长)
曾鲜兵(峰城中学校长)
程维波(峰城镇中心校校长)
符淋峰(食安办负责人)
田原(食安办成员)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由符淋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