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前期房屋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迅速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同时督促各村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二、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排查整治工作原则,整合11支排查小组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顶违规搭建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发现问题2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行业监管。由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学校、卫生院、商店、饭店等行业领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加快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