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是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贯彻执行县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所属职能机构,是宣汉县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有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审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污垃办、燃气办、创建办、消防股、消防技术中心、执法大队和法制办等13个股室。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
2、宣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4、宣汉县园林管理所
5、宣汉县城建档案馆
6、宣汉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9,378.0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1,604.40万元,下降7.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减少。
2022年度支出总计19,378.0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30460.63万元,下降61.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支付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9,37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8.73万元,占5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9.29万元,占43.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9,3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88万元,占15.43%;项目支出16,388.14万元,占84.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378.0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1,604.40万元,下降7.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378.0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30460.63万元,下降61.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支付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7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18.61万元,下降18.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减少,2022年减少退休人员和调离人员,人员经费开支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38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92.71万元,占0.84%;节能环保(类)支出1,305.00万元,占11.87%;城乡社区(类)支出3,384.70万元,占30.77%;农林水(类)支出19.70万元,占0.18%;住房保障(类)支出5,763.24万元,占52.4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9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支出(款)水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00万元,完成预算100%。(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8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17.6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2万元,下降44.90%。主要原因是节约油费开支,公务用车燃料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5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数、人数的减少,节约开支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8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9.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27万元,比2021年增加130.62万元,增长54.0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新增,机关运行费用开支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建设发展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住建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建设发展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县住建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良好;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建设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主、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3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资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4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2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行政(机关)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消防中心、档案馆)。其中: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都纳入独立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档案馆和消防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所属职能机构,是宣汉县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承担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与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及制度改革、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规范指导等职能。设有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审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污垃办、燃气办、消防股、创建办、执法大队和法制办等13个股室。
宣汉县住建局涉及1个行政单位(局机关)21人,2个局属事业单位(县城建档案馆4人,消防中心6人),共计3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3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黄金槽城市公园、西华大道西延线3号道路、张家坝市政道路及防水排涝管网等3个工程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完成11个项目动工建设:石岭大道延伸段道路及防水排涝管网改造、2018年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号路A段、三号路)、滨河路西延段、一号地块(大地坝)至百节溪北延段和东延段道路、新汽车站北侧1号道路、党校迁建工程周边道路、公园城东北侧三角地带停车场、商贸物流园6号和7号道路路面。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推动县城城区建设发展,保障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与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行,有序规范化。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总计19,378.02万元。其中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8.73万元,占5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9.29万元,占43.24%。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总体支出合计19,3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88万元;项目支出16,388.14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
县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在执行财务收支上符合经济支出的要求,支出结构合理。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378.02万元。其中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9.2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88万元;项目支出16,388.14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县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在执行财政预算上符合预算功能和经济支出的要求,支出结构合理。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严格执行人员类项目绩效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部门绩效目标实现完成情况:加强严格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处置、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0%;本年度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保障机关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保障机关运行;部门绩效目标实现完成情况:加强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及时进行处置、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0%;本年度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保障工程项目合理运转,按时保质完成既定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达到完成目标的效果;部门绩效目标实现完成情况:严格把控、合理支出、及时处置、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0%;本年度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合格。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要求按照全县部门绩效管理原则和要求进行开展工作。年初预算实行合理配置,人员经费按照标准、运作经费按定额、特定目标经费按项目管理办法实行绩效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严格控制管理。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县住建局从预算到执行,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证了机关单位正常运转。
(四)自评质量。
本部门整体自评情况:2022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经受住了各方面严峻考验,圆满完成各项收支预算任务,实现了年度预期目标任务。另外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等部分工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县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机关人员工资、维护城市建设等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并逐步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让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设更加有序,进一步扮靓宣汉县城,提升宣汉形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在平时工作中,未及时对绩效开展监控工作,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二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所有欠缺。从事绩效管理人员存在“缺乏系统理念和管理技能”的共性短板,导致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科学化精准性程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继续加强对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方面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强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能力,以便准确的反应绩效运行的基本情况;加大对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五保户、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资格审核和审批;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格审核和审批;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资格审核和审批。
2.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26号)文件,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2022年年度目标任务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作为绩效目标。
2.组织过程。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并实地走访查看,了解策执行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形成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评价数据的采集,如危房改造开工户数,由各乡镇上报并实地抽查部分核实情况;资金以实际下达为准;竣工户数以信息录入为准。因此,本评价所采集的数据较为可靠、准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该项目经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筛查,县住建局汇总后如实上报省住建厅。2022年,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60号),省级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户112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初,向上申报剩余四类重点危房存量700户,省住建厅于当年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2.5万元/户、其它三类人员2万元/户,共下达补助资金1123万元。
2.资金到位。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123万元,项目资金分批下达,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112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
3.资金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县住建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财经纪律的要求,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3.镇级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
5.组织实施。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抽查验收。
7.补助方式。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档案资料,县住建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抽查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均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户账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切实保证补助资金安全,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各乡镇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13〕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五个直观”基本符合要求。各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进行整理、归档。截至目前,危房改造对象均已及时、足额收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直接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居住条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分析。全县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川东民居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分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住房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中工作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对实现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全覆盖完成存量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依照省、县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1.危房等级鉴定如果全覆盖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于面宽量大,县级财政有心无力。
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没有工作专项经费、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3.部分五保户要求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修建后居住生活在原地,不利于实行集中供养。
(三)相关建议。
1.为加强对农村危改工作入户调查的力度,建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确保鉴定危房等级准确。
2.为提高农户建房热情,缩短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差距,建议希望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3.建议针对危改户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