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更多依靠发展来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和涉农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通过产业带动提高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全县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
二、补助范围
按照《宣汉县脱贫户、监测户增收方案》要求,对生猪养殖、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生猪养殖按每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每户最多500元,肉牛养殖按每头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每户最多5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由村委会通过村公示栏、广播等进行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农户自主申报。
(二)汇总上报。各乡镇认真审核村级申报名单,确保对象精准,锁定对象后对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补少于10日),无异议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验收打款。各乡镇上报后及时对各补助对象进行村镇联合验收,及时报送验收资料,确认无误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发放补助款。
五、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实施脱贫户、监测户到户养殖项目作为民生实事抓好抓实,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把握时序。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聚焦中心任务,按照方案规定的时序进度,强化统筹调度,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效率,有力有序推进任务实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
三是强化宣传。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到户补助工作,并认真总结和提炼一些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充分发动农民养殖热情与积极性。
附件:脱贫户、监测户到户养殖项目资料清单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脱贫户、监测户到户养殖项目资料清单
一、公示补助名单相关资料(具体名单及公示照片)
二、打款花名册
三、镇村验收清单(含验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