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宣汉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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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公〔202316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汉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宣汉县蒲江街道明月社区12组、3组、7组,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宣汉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3年324日至328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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