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宣汉县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宣府公〔20239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汉县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乡街道樟木沟村1组;南坝镇花滩社区3组、4组,沙湾村3组;普光镇新滩村5组;五宝镇沙沟村2组;蒲江街道黄金槽村5组,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宣汉县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3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1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