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宣汉县储配煤基地项目(二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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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公〔2023〕11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汉县储配煤基地项目(二期)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胡家镇思乐村13组普光镇杏树村5组,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宣汉县储配煤基地项目(二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3年35日至38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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