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扎实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见成效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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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水利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水利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宣汉县水务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印发河湖安全保护行动工作方案,提供组织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831日,县水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宣汉县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成立以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工作成员的工作专班,为我县有效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提供了组织保障,推进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二、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同

依据《宣汉县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宣汉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行动目标,确定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四个领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在监督、管理、执法、办案过程中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形成部门联防、联管工作合力共同保障水安全。

三、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开展全面巡查

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主动作为,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涉水涉河项目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2全面摸排,共出动人员165人次,出动车辆33车次,现场制止涉水违法行为19起,发出整改通知书19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件,截目前结案2件,处罚金额0.3万元。

下一步,宣汉县水务局将持续推进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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