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厂溪镇
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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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构设置

机构情况,2022年末,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比上年增减0个。

人员情况,宣汉县厂溪镇2022年末实有行政24人,行政工勤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4人,事业26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01.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0.24万元,减少40.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各项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34万元,占9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6万元,占1.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57万元,占85.33%;项目支出235.03万元,占14.6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0.24万元,减少40.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各项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42万元,增长20.6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7.6万元,占55.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类)支出37.33万元,占2.36%;农林水(类)支出504.15万元,占31.82%;住房保障(类)支出48.71万元,占3.0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4.34万元完成预算数1038.98万元的152.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决算为877.6万元,占总支出的55.3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116.55万元,占总支出的7.36%。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37.33万元,占总支出的2.36%。

4.农林水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04.15万元,占总支出的31.82%。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48.71万元,占总支出的3.0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厂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57万元,比2021年增加262.26万元,增长23.75%。增加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厂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厂溪镇梨子社区堡坎建设、燕窝村公路硬化、转角村1组水源点整治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梨子社区堡坎建设、燕窝村公路硬化、转角村1组水源点整治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项):指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 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生活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政府机关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4.城镇社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城镇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镇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化解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镇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2年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厂溪镇位于厂溪镇位于宣汉县北部,与厂溪镇、黄金镇、白马镇、南坪镇、万源市的罗文镇接壤,距县城60公里,距离达州城区80公里。全镇总辖区面积186.16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1个行政村、1个城镇社区,总人口28254人。由党委、政府、人大组成行政机关。厂溪镇政府由党建办、党政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安办、信访办、司法调解室及各领导办公室组成;辖县派出机构国土资源所,县直管部门学校、医院、农商银行、邮政储蓄所4个部门。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厂溪镇政府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2人,便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21人,现有行政在职职工(含工勤和参公人员)28人,工勤 3人,事业单位职工2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镇整体绩效目标支出实现1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57万元,占85.33%;项目支出217.77万元,占13.60%。支出完成率100%。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34万元,占9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6万元,占1.08%。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7.6万元,占55.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37.33万元,占2.36%;农林水支出504.15万元,占31.82%;住房保障支出48.71万元,占3.07%.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万元。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我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34万元,占98.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6万元,占1.08%。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7.6万元,占55.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37.33万元,占2.36%;农林水支出504.15万元,占31.82%;住房保障支出48.71万元,占3.07%.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我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等及时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目标实现情况良好,我镇极好的保障了单位员工的正常权益。2022年我镇人员经费1135.42万元,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1135.42万元,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为0。本年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目标实现情况良好,我镇稳健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行。2022年我镇运转类项目经费231.15万元,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231.15万元,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为0。本年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推进农村建设,加快补足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村民生活幸福指标。目标实现情况良好,我镇稳健推进特定项目高质量完成。2022年我镇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17.77万元,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217.77万元,执行率100%,预算完成率100%,资金结余率为0。本年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初,镇财政所及时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编报口径,结合我镇实际,并对照2021年度财政决算依据,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按时完成我镇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报工作,并报经镇人代会审核通过。由于2022年度要进入大平台支付,按预算编报口径只预算本级在编人员类、运转类经费,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申报,年度主要任务4项。总体目标完成2022年度预算支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年初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数据,报经镇人代会审核通过后。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申报,年度主要任务4项。总体目标完成2022年度预算支出。通过自评,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完成率100%。并对自评结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自评质量。

我镇财政预算支出及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各财经制度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厂溪镇在财政预算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支出按进度拨款,财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为了保证人员类和日常运转类刚性支出,导致部分其他支出积压,无指标支付。

(三)改进建议。

1、提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

2、将职工伙食团费用、城管执法人员、临聘炊事员劳务费、垃圾清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纳入预算;

3、我镇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贫困人口多,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较少,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改变我镇基础设施条件,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厂溪镇人民政府   878001

实施单位

厂溪镇梨子社区村民委员会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6万元

执行数:

4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4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4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厂溪镇梨子社区堡坎项目:新建堡坎101.9米、高5.29米、宽1.15米。受惠群众325户1302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厂溪镇梨子社区堡坎项目:新建堡坎101.9米、高4.29米、宽1.15米。受惠群众325户1302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堡坎立方

≥620.33立方

≥620.33立方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堡坎补助标准

750元/立方

750元/立方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20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人口户数

≥325户1302人

≥325户1302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厂溪镇人民政府878001

实施单位

厂溪镇燕窝村村民委员会村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7.04万元

执行数:

87.04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87.04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87.04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厂溪镇燕窝村村民委员会村道路硬化项目:硬化村道公路1.28公里。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厂溪镇燕窝村村民委员会村道路硬化项目:硬化村道公路1.28公里。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燕窝村新建及硬化路长度

≥1280米

≥1280米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87.04万元/1280米

87.04万元/1280米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20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人口户数

≥2150人

≥2150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厂溪镇人民政府   878001

实施单位

厂溪镇转角村村民委员会村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6万元

执行数:

1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厂溪镇转角村村民委员会村1组柏林湾水源整治≥490立方米,工程合格率≥100%,水质达标≥98%,工程事故零发生,受益群众数量≥2249人,群众满意度≥99%。

厂溪镇转角村村民委员会村1组柏林湾水源整治≥490立方米,工程合格率≥100%,水质达标≥98%,工程事故零发生,受益群众数量≥2249人,群众满意度≥99%。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转角村村民委员会村1组柏林湾水源整治

490立方米

490立方米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16万元/490立方米

16万元/490立方米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20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人口户数

≥2249人

≥2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2022年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依据上级要求厂溪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规划,合理规划资金支出,部署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施工监督,严格项目竣工验收。保障了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我镇所有项目严格遵守项目立项的流程和规定,按照实际需求,以及往年项目建设的额度申报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严格遵守宣汉县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的制度。资金支持方式主要由财政资金保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的具体状况以及我镇发展规划,部分资金分配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万元,农林水支出13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保障我镇一般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正常运转;

(2)保障我镇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3)稳固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工作

(4)保障卫生健康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5)保障城乡社区各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基建工作;

(6)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有序发放村社区干部补助资金;

(7)保障其他公益性活动支出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确保了地方政府的正常秩序;

(2)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

3)保障了群众财产安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我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均从我镇实际情况出发,申报内容与实际完全相符,申报目标也遵从合理合规可行的要求。本单位部门项目进行公开,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镇项目资金申报为217.77万元,并成功全额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万元,占我镇全年项目支出的37.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万元,占我镇全年项目支出的1.24%;卫生健康支出4.17万元,占我镇全年项目支出的1.92%;农林水支出130.00万元,占我镇全年项目支出的59.69%。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年底,到位资金217.77万元。

3.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制定了专门的项目建设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加强对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建设预算、政策落实、合同签订、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资金支付等各项目环节的管理。

)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特点,通过招投标、谈判及询价等内控程序,选取专业施工团队开展活动。我镇在落实项目建设工作中,建立专项工作负责制,并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同时,及时把项目的下达和建设情况向县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报告。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认真督查并抓好项目进度,每月组织一次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按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深入实地现场查看,加强与项目单位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项目工作问题;二是抓好项目质量,不定期组织牵头部门进行明查、暗访,采取实地调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和受理群众信访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将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建设项目,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实施和验收,认真做好项目的报建审批、工程招标、项目实施、审核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厂溪镇在财政项目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支出按进度拨款,财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主要是实施单位资料不齐和不及时上报资料形成的。

(三)相关建议。

我镇人口多、辖区面积广,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还需加大力度、加大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决算公开资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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