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5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18
第四部分 附件19-27
第五部分 附表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二、收入决算表28
三、支出决算表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8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实施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及开展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人及重要来宾在宣的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宣汉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的工作。
11.负责全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指挥系统建设,监督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工作。
14.组织开展与县外公安机关的警务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本系统执法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6.负责对武警宣汉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规划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机关违纪案件。
19.拟订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公安警务任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20.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公安行政审批及许可事项。
22.承办打拐领导小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宣汉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宣汉县公安局
2.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宣汉县公安局看守所
4. 宣汉县公安局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242.7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69.12万元,增长34.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人员变动。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24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0.12万元,占9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66万元,占1%。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2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01万元,占66.63%;项目支出5420.76万元,占33.37%。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42.7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69.12万元,增长34.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人员变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6.47万元,增长34.2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人员变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万元,占0.4%;公共安全支出14063.69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2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397.84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572.39万元,占3.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8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3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6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55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支出决算为231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38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休(项): 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3.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3.9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72.43万元,下降41.6%。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万元,占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68.38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减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8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05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5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宣汉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2.2万元,比2021年增加914.55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今年宣汉县公安局拘留所、宣汉县公安局看守所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2022年,宣汉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日常工作运转及执法办案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宣汉县公安局共有车辆88辆,所有车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打击违法犯罪专项经费、社会治安维稳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公安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宣财绩[2023]01号《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简介
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实施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及开展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人及重要来宾在宣的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宣汉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的工作。
11、负责全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指挥系统建设,监督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工作。
14、组织开展与县外公安机关的警务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本系统执法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6、负责对武警宣汉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规划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机关违纪案件。
19、拟订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公安警务任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20、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公安行政审批及许可事项。
22、承办打拐领导小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公安局内设38个机构,包括18个基层派出所。编制522名,在职人员总数473人(行政在职人数433人、事业人员40人)。全局共有车辆88台。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宣汉县公安局以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百强县公安机关”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力开展“磐石”系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总收入16242.77万元。2022年度总支出162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01万元,占总支出的66.63%;项目支出5420.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37%。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实战工作和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等。
三、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且紧密结合2022年公安工作的重点进行了预算的编制。2022年我局预算资金投入进度正常,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达到了经费投入的预期效果,较好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1.部门支出绩效
2022年度我部门基本支出10822.01万元。一是人员经费8979.81万元,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职工工资福利相关规定将其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确保了职工的权益,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二是公用经费18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2022年,我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年度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一是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二是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根据市、县财政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了用款计划并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1.管理制度方面。我局资金支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各项财政经法规,单位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管理等费用支出都是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度执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的情况。我局本着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保障重点的原则,确保了2022年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
2.资产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始终以充分保障机构及人员行使公安职能为前提,逐步规范并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制订一系列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为我局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遵守采购申报报批流程,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没有发现违反采购法、公安系统相关规定的情况。
3.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按财政要求编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切实做到公开信息真实化、透明化。
4.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方面。我局按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照《宣汉县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等方面进行了自评,并按要求上报自评报告。
(三)自评质量
2022年,我局在县财政的监督和指导之下,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三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进度和执行结果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经费较紧张。究其原因:物价大幅度上涨,公安办案成本增加(尤其是出省办案成本增加),我局只有通过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来弥补办案经费。
(二)改进建议
1、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局情况及目前形势,逐年有所提升,适当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使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强化内控意识,健全各项内控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特别要用好管好上级安排的财政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表: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8001 | 实施单位 | 宣汉县公安局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6242.77 | 执行数: | 16242.77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242.77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242.77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履行职责;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侦办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街面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街面犯罪;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网络的安全保卫;开展禁毒、缉毒;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稳妥维护好全县政治大局稳定。 | 积极保障了全县公安工作正常运转;侦查破案,开展了各类专项行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机要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及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规划;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法质量,规范执法水平。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法犯罪嫌疑人标准化采集率 | =100% | =100% |
| |
指纹采集入库率 | =100% | =100% |
| |||
DNA采集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专款专用,保障运行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厉行节约 | 定性优良中低差级 | 优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提升政府公信力 | 定性优良中低差级 | 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长效机制 | 定性优良中低差级 | 优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社区安全感满意度测评 | ≧85 | 91 |
|
(注:有两个及以上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