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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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及林业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承担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木良种的培育、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依法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的核查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名木古树的保护、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和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林业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5.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6.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管理、火源防控、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等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灾后治理和植被修复等工作。

8.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阵地建设和基层护林队伍建设。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2022年度新增)

2.宣汉县观音山国有林场

3.宣汉县五马归槽国有林场

4.宣汉县峨城山国有林场

5.宣汉县天龙山国有林场

6.宣汉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7.宣汉县森林公园管理处

8.宣汉县木材检查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577.07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4.27万元,占9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79万元,占4.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8.02万元,占38.6%;项目支出9569.04万元,占6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77.07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73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193.07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515.00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13069.71万元,占87.5%;住房保障支出344.86万元,占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44.2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60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291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1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43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35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34.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8.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5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50万元,占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占1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总体规划编制。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等3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严格执行各项预算,保障机构运转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坚持厉行节约,有效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面,各项目实施主体均须编撰实施方案,并交由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项目的编审资料也均通过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审查后予以立项,各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审查备案后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五)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情况

预算公开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金额单位转换时存在尾数误差。

(六)上年决算数据情况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是2022年度新增的预算单位,上年无决算数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拟订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及林业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承担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木良种的培育、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依法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的核查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名木古树的保护、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和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林业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管理、火源防控、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等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灾后治理和植被修复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阵地建设和基层护林队伍建设。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年末在职职工334人,退休11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科学监管,推进生态林业走在前列;坚持扩绿增彩,推进康美林业绽放风采;坚持创新驱动,推进富民林业加速升级;坚持文化引领,推进绿色理念深植人心;坚持党建统领,推进队伍管理更加规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县共完成营造林2.5万亩,义务植树100.3万株;新建产业基地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15%,森林蓄积达到2440万立方米;林业产值达到50亿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显著,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4.27万元,占9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79万元,占4.1%。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8.02万元,占38.6%;项目支出9569.04万元,占61.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4.27万元,占9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79万元,占4.1%。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57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8.02万元,占38.6%;项目支出9569.04万元,占61.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按时发放、足额保障等方面制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人事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实现支出5555.86万元,无资金结余。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预算准确性、运转保障等方面制定绩效目标,确保机构运转,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及时审核相关支出、拨付相关经费,实现支出452.16万元资金结余。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项目规划、上级相关要求等方面制定绩效目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实现项目支出9569.04万元,无资金结余。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全面完成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确保预算资金安全。

(三)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将自评结果向领导汇报,并予以公开,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力争在下年度减少或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四)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人开展自评工作,确保自评质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运行良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绩效评价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亟待加强培训。

(三)改进建议。

通过集中学习、跨部门交流等,提高评价质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2T000000348149-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主管部门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集中焚烧区建设8个;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在重点林区入山处、林区要道建设永久性森林防灭火宣传碑,共18个;松材线虫病疫区除治65000株左右,涉及16个乡镇。

集中焚烧区建设8个;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在重点林区入山处、林区要道建设永久性森林防灭火宣传碑,共18个;松材线虫病疫区除治68610株,涉及16个乡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观音山林场 (宝盖寺、大梁、向家山、石场 )、峨城山林场 (油 茶工区)、 天龙山林场 (重 石子、下坪、师氏坟 ), 共 8个,焚烧区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50平 方米,主要包括燃烧室、必要的防灭火配套设施 以及相关场地,燃烧室的容积应不小于 20立方米,焚烧区总面积和燃烧室的容积可根据焚烧量适当增减。燃烧室主体材料须选用耐火材料并设置烟囱等相关设施,增设森林防火集中焚烧区标识标牌,周边设置围栏,区内地面平整;在东乡街道、蒲江街道、大成镇、双河镇等16个乡镇松材线虫病疫区除治68610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0.00

4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0.00

4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中焚烧区建设个数

8

8

90

90

 

松材线虫病疫区除治株数

65000

686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亮

财务负责人:向鹏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2T000005731453-巡山员补贴(长期)

主管部门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有效制止乱砍滥伐,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提高林农收入,推动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

对全县357余万亩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制止了乱砍滥伐,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全县37个乡镇,选聘745人专职巡山员,对森林资源进行日常管护,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2.00

192.00

19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92.00

192.00

19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山员数量

745

745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时间

1

1

10

10

 

成本指标

人身意外保险

100

元/年

100

10

10

 

补助标准

1500

元/人

1500

10

10

 

效果指标

补助发放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火灾发生率

0.1

0.1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巡护面积

300

万亩

3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巡山员满意度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对全县357余万亩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制止了乱砍滥伐,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亮

财务负责人:向鹏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1Y000000011490-定额公用经费

主管部门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执行,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1.44

180.14

180.14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81.44

180.14

180.1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10

1

22.5

22.5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100

22.5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 c 100%)

100

%

100

22.5

22.5

 

运转保障率

100

%

100

22.5

22.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执行,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转。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亮

财务负责人:向鹏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1R000000055888-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行政)

主管部门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2.88

42.88

42.88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2.88

42.88

42.8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10

1

22.5

22.5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22.5

22.5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

100

22.5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5

%

 

22.5

22.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亮

财务负责人:向鹏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宣汉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决算公开表(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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