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宣汉县公安局
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 10月 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主要职责...............................................5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4-17
第四部分 附件..................................................18-20
第五部分 附表..................................................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1
二、收入决算表.............................................21
三、支出决算表.............................................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实施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7.承担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人及重要来宾在宣的警卫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宣汉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的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指挥系统建设,监督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工作。
12.组织开展与县外公安机关的警务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本系统执法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4.负责对武警宣汉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5.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规划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机关违纪案件。
17.拟订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公安警务任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18.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公安行政审批及许可事项。
20.承办打拐领导小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个队建制中心,4个职能股(处室),12个大队,18个基层派出所。公安专项行政编制443名,事业编制23名,工勤编制35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267.1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23.24万元,增长40.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及人员变动。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26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49.52万元,占99.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6万元,占0.89%。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26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0.85万元,占68.82%;项目支出4,136.33万元,占31.18%。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67.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23.24万元,增长40.4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及人员变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05.59万元,增长39.2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及人员变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0万元,占0.49%;公共安全支出11,438.55万元,占86.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69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330.20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474.08万元,占3.6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49.5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2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8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5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66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2.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3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4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58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0.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73.38万元,下降32.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减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8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85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交流及案件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6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宣汉县公安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82万元,比2021年增加795.48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日常办公开支成本增加。
2022年,宣汉县公安局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5.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8.2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0 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日常工作运转及执法办案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宣汉县公安局单位共有车辆68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打击违法犯罪经费项目(项目名称)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