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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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目标

下八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求达到99%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其中,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人员,参保率必须达到100%

二、筹资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资。其中普通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28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95

三、筹资时间

202391日至2024229日为20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过期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复员退伍、刑满释放、在外地上学因故休学、退学或毕业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无等待期)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中途参保缴费,新参保和中断参保的需30天等待期。

四、参保办理

下八籍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五、筹资方式

)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缴费。

)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各银行代办点办理参保缴费,也可通过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代办点办理缴费。

(三)第三方便捷缴费。1.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2.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政府资助。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儿由县医保局统一参保,个人不再缴费。

六、特殊人群界定

界定资助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儿、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资助。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是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已稳定脱贫人口是指除脱贫不稳定户外的其他脱贫人口不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低保对象,是指经民政部门确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员。

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城乡居民。

重点优抚对象,是指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参战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指195410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城乡居民。

明确资助标准

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费由县医保局集中缴费。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每人285元资助,个人缴费95元。已稳定脱贫人口按每人95元资助,个人缴费285元。

  下八镇人民政府

  202310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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