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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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城区供水水源保障工程

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

四川汉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新建取水泵房一座,日取水规模12万立方米(近期日取水规模9万立方米);新建原水输水管道约4800米、清水输水管道约2600米,配套建设专用隧道1座,长约820米。项目总投资29003.08万元,环保投资36.1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民居已有设施进行处置;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和小型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进出场的车辆轮胎、车身冲洗水、管道试验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经沉淀后用于植被绿化或施工降尘,不外排。运营期职工生活废水经专门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加强材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后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厂区及管道施工区域两侧施工时设置建筑围挡进行隔声,保证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后达标排放。营运期合理布置声源,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生产厂房内,利用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措施,对设备连接处安装柔性接头,保证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拉运至当地合法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所在乡镇指定堆放地一并处置;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外运建筑垃圾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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