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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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四川正达凯年产120万吨乙二醇工程配套用能源供应及余热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宣环审〔2023〕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