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 | |||||
编号 | 案件名称 | 基本案情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宣农(动监)罚[2023]1号 | 宣汉县吉某某屠宰场运输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2023年1月3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执法人员蒲国林、李勇、刘志强在检查宣汉县吉某某屠宰场发现该屠宰企业场内有未检疫生猪。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宣汉县吉某某屠宰场待宰圈中有生猪136头,运输车辆川SA***C上有生猪20头,来自胡家、万源花楼等地。川SA***C车上20头生猪来自万源花楼,均没有检疫证明且未佩戴耳标。 | 2023.1.12 | 罚款246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宣农(动监)罚[2023]2号 | 宣汉县丰某某生猪屠宰场屠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2022年12月20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执法人员石峰旭、蒲国林、李勇、刘志强、赵仕江在检查宣汉县丰某某生猪屠宰场发现该屠宰企业场内有未检疫生猪。经查,宣汉县丰某某生猪屠宰场待宰圈中有生猪50头,均来自南坝、峰城等地,其中有16头没有检疫证明且未佩戴耳标。 | 2023.1.12 | 罚款1209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宣农(动监)罚〔2023〕3号 | 宣汉县土黄某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2023年1月10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执法人员蒲国林、李勇、刘志强、赵仕江在检查宣汉县土黄某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发现该屠宰企业场内有未检疫生猪。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宣汉县土黄某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待宰圈中有生猪113头,均来自土黄本地。其中有22头生猪未佩戴耳标,且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检疫证明,另有3头耳标号与检疫证明不相符。 | 2023.2.3 | 罚款1402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宣农(动监)罚〔2023〕4号 | 崔某某运输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案 | 2023年2月17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胡家镇农业综服务中心举报有人在胡家镇运输经营无检疫证明仔猪,胡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官方兽医已将仔猪暂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李勇、刘志强、蒲国林、赵仕江前往胡家镇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人崔某某于2023年2月16日下午六七点钟在五宝镇街上焦某某贩运户手中购得仔猪13头,总重439千克,准备运往农村地方贩卖。当事人运输经营的13头仔猪均未开具检疫证明。 | 2023.2.28 | 罚款3687.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宣农(渔)罚 〔2023〕01号 | 王某某多竿违规垂钓案 | 2023年3月29日王某某在普光镇铜坎洞河段多杆垂钓 | 2023.04.17 | 罚款1000元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
宣农(渔)罚 〔2023〕02号 | 官某某违反禁捕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 2023年4月20日下午17时官某某在黄金镇斑竹村6组鸡鸣石河段用旋网进行捕捞 | 2023.05.17 | 罚款1000元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
宣农(农药)罚〔2023〕1号 | 张某某经营农药应当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未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案 | 2023年2月1日上午9时10,宣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宣汉县清溪镇张某某门市进行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该门市经营农药未建立农资购销台账 | 2023.04.15 | 罚款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宣农(动监)罚〔2023〕5号 | 宣汉县王某某屠宰有限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2023年3月22日晚,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在暗访宣汉县王某某屠宰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屠宰场待宰圈中有未佩戴免疫耳标的生猪 | 2023.05.16 | 罚款18286.8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宣农(种)罚〔2023〕第2号 | 张某某销售玉米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案 | 2023年3月10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对宣汉县土黄镇陇溪东路***号张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正在经营的“河玉719”玉米种进行抽样取证,发现其包装标识与规定不符,构成了违法行为 | 2023.04.27 | 罚款2000元 |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宣农(种)罚〔2023〕第3号 | 安某某销售玉米种子标签内容与规定不符案 | 2023年3月10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对宣汉县土黄镇山狮西路***号安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正在经营的“博士达596”杂交玉米种进行了抽样取证,发现其标签标注的引种内容与引种备案信息不一致,构成了违法行为 | 2023.04.27 | 罚款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 |
宣农(种)罚〔2023〕第4号 | 向某某销售玉米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案 | 2023年3月16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对宣汉县大成镇炉山大道***号向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正在销售的“协玉901”玉米种进行抽样取证,发现其该品种包装标识与规定不符,构成了违法行为 | 2023.05.05 | 罚款2000元 |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