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树立燃气领域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时间
集中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整治提升阶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排查对象
用户(企业、单位、商户)、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配送点、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
四、排查整治方式
下八镇集中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用户(企业、单位、商户)自查自纠,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分工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排查本行政区域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
(一)排查使用的液化气罐钢瓶是否在检验期限范围内,是否使用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查看有效期、追溯二维码)。
(二)排查液化气炉具是否为自熄火保护装置炉具,是否为超期限使用炉具(不能超过8年)。
(三)排查连接胶管是否为超限期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燃气胶管的使用时限不得超过18个月,液化石油气为专用耐腐蚀性连接管),胶管与炉具是否用卡箍固定,是否存在连接不牢固现象,连接胶管是否超长(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超过2米)。
(四)排查阀门是否存在松动、漏气、未关、未关紧、锈蚀等现象。
(五)排查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跨区域销售、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销售伪劣产品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液化石油气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违规添加二甲醚等)
(六)排查燃气用户是否在同一房间存储2个以上气瓶,是否在卧室等密闭空间内存放气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成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班。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整治合力,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每天汇总隐患排查台账并上报至镇村建中心。
(二)深入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LED显示屏、广播、网络、微信等,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行业安全水平。相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液化石油气用户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