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蒲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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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

二、申请条件

具有宣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受理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受理窗口及受理地址:

受理窗口: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窗口

受理地址:各乡镇(街道)

八、办事流程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2.乡镇(街道)残联进行审核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残联审核;

4.县残联审核同意后提交县民政局审批;

5.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自审批同意后次月发放。

九、服务咨询电话:0818-57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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