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现将向桂萍委员在县政协十五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集中清理整顿县城遗留集体户口的提案》(第036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是联合辖区派出所通过大数据、平时工作走访等方式,筛选出确实是人户分离的数据,并通知当事人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实有户口地址上。
二是对于公安机关筛选出的人户分离的户口,落实到村社走访通知,若无法找到联系方式的,可由公安机关暂冻结。
三是单位建立集体户口的,由单位自行通知迁到实有户口上。如果确系不是单位的职工而亲属不配合的,公安机关暂冻结户口,待本人及关系人办理户籍业务时留下联系方式。
宣汉县人民政府蒲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