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宣汉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函>》(宣县整治办函〔2023〕10号)精神,我局不断推进“城区部分商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整治,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现将8月份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化堵为疏,设定临时摊区
在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干扰市民前提下,科学合理划定区域,设定临时摊位点。在滨河路洲河桥下、滨河路板桥街农贸市场、皇庙街设定蔬菜临时摊位点3个,可接纳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摊位约170个,滨河路西门口子、教场街口子、步行街口子设置杂货临时摊位点,可容纳摊位约20个,在主路洲河大桥桥下设置临时水果车位,可容纳4辆水果车摊位。有序规范临时外摆经营,引导流动商贩合法、规范、文明、有序从事经营活动,以小摊点托起大民生,力求做到城市秩序与民生需求同频共振。
二、建微信群,构筑沟通桥梁
为了让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贴近和服务群众,利用“辖区管理微信群”监督模式,依托微信平台建立了商户管理微信群,积极引导商户参与城市治理,探索多元化城市管理模式。各中队分别在管理辖区内,邀请沿街商家入群,执法人员通过微信群及时为商户答疑解惑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温馨提示,化被动执法为主动引导,提前打好“预防针”,以便实时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对街面秩序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监管,让广大商户了解、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三、签承诺书,推行柔性执法
一线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沿街商户签发《不骑门占道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城区商家经营行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道路畅通,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初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出店占道经营商铺,由执法队员进行普法教育,责令当场整改并与其签订承诺书,由店家承诺今后不再出店占道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违反承诺累计三次或情节严重时,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推行“承诺执法”在执法中既体现法律的尺度,又彰显为民服务的温度。